桂海发〔20156

 

沿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广西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15129

 

 

广西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

(试行)


 

 

 

本指标在国家现行海域使用管理、围填海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以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为原则,组织制定广西建设项目岸线及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实际,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指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指标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本指标主要起草人:纪 鹏、孙永根、丰爱平、刘 斌、李常亮、蔡寿鑫

 


 

     1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 

1.1港口

1.2仓储

1.3 石油储备库    

第二部分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   

2.1发电厂  

2.2变电站和换流站  

第三部分  制造业(C

3.1 船舶制造  

3.2 其他制造业项目 

第四部分  城镇建设

4.1居住区  

4.2公园

4.3道路

4.4宾馆酒店   


 

第一条 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海域资源利用率和产业用海管理水平,满足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海需求,加强建设项目用海的科学管理,保障广西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20112929号)和《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地区20092976号)、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用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用海,核定其填海规模的依据。

2、本指标是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等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填海造地项目检查、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建设项目用海必须贯彻执行本指标要求,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和集约用海。

3、本指标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填海建设项目。

第三条 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由控制指标和填海面积指标构成,不同行业给出的指标形式有所不同。建设项目填海规模在满足控制指标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填海面积指标。

1)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注:控制指标计算中所指填海面积为填海造地形成的有效陆域面积。

2)填海面积指标

填海面积指标是指适用于项目填海部分面积的指标,填海面积是项目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在本指标中以项目的用地面积指标来控制填海部分的面积。

第四条 用海项目

本指标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条件下,控制单个用海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额定用海面积的指标,是评价建设项目填海规模是否科学、合理的综合指标。

1)整体项目填海面积指标

指一个完整(可独立运行)项目的填海面积指标,如钢铁、电力行业建设项目单位生产规模的填海面积指标,根据该指标可以确定钢铁、电力项目填海面积。

2)单体工程填海面积指标

指某一项目中独立设计、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单体工程的填海面积指标,如电厂的灰场、石化企业的罐区等,根据该指标可以确定单体工程的填海面积。

第五条 行业划分

本指标制定过程中,行业类别划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进行,主要门类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另外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用海建设需要,将城镇建设行业也纳入本指标中。

第六条 名词解释

1投资强度

项目填海范围内单位面积的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填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项目总填海面积

其中:填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为固定资产投资、海域使用金和填海成本三者之和。若项目同时涉及使用土地和海域,无法区分已有陆域范围和填海范围内各自的投资总额,可按两者的面积比例进行划分,投资强度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用地用海面积进行计算。

2容积率

项目填海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总填海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填海范围内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填海面积

3)建筑系数

项目填海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之和占总填海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填海范围内(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填海面积×100%

4)绿地率

项目填海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总填海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绿地率=项目填海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填海面积×100%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项目填海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或分摊占地面积)占总填海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比例=填海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项目总填海面积×100%

若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分摊面积代替。

第七条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对确需使用岸线方能满足其功能的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划、行业标准和实际需求确定其使用岸线长度;对不需使用岸线即可满足其功能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岸线进行临海建设。

第八条 填海面积超出本指标的建设项目,须在海域使用论证时对用海面积合理性进行详细论证,并阐明理由;本指标未包含的建设项目用海,可参照相应的现有标准和规范确定填海面积,并作出具体说明。

第九条 本指标未涉及的相关行业类别建设项目填海控制指标,可参照相关行业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指标在执行过程中,若指标依据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变更,须参考最新的文件要求对本指标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 本指标若与国家现行有效的其他规范、标准或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及规定为准。

 


第一部分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

1.1港口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港口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中的“水上运输业 ”(代码55)。

港口项目填海面积为港区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

港口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码头、货物装卸堆存的库场、辅助生产构筑物等设施用地。不同泊位等级组合建设的通用码头,其用地指标采用不同泊位等级所对应指标之和。

本指标是根据件杂货泊位、散货泊位和原油化工泊位的陆域纵深按1000控制,集装箱专用泊位陆域纵深按1500控制。若建设危险品码头,其用地指标需考虑危险品码头和其他码头之间50150米的安全间距用地。

港口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1.1-1  港口建设用地指标

港口(码头)分类

泊位等级

(万吨)

单位用地指标

(公顷/泊位

集装箱

10

45

5~10

38.2~45

2.5~5

23.8~38.2

1~2.5

19.1~23.8

1

件杂货

5

29.3

2.5~5

21.6~29.3

1~2.5

19.5~21.6

1

散货

10

32.5

5~10

29.3~32.5

2.5~5

21.3~29.3

1~2.5

17.7~21.3

1

原油化工

10

32.1

5~10

29.8~32.1

2.5~5

21.3~29.8

1~2.5

17.0~21.3

1

注:原油化工码头不包括LNG、液体化工等专用码头。

对于根据港口总体规划,港区陆域纵深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泊位,可根据实际陆域纵深,适当调整单位用地指标。

1.2仓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仓储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中的“仓储业 ”(代码59)。

1.2.1 基本规定

1仓储物流项目填海面积为项目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

2仓储物流项目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大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3仓储物流项目的投资强度不小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4仓储物流项目的容积率不小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5仓储物流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小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6仓储物流项目的绿地率不大于20%

7仓储物流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所占比重不大于7%

1.2.2 控制指标

仓储类项目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2-1的规定,物流园区项目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2-2的要求。

1.2-1 仓储项目控制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有效仓储

面积比例

容积率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59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0.6

0.70

1550

599

堆场

集装箱空箱堆场

0.6

--

750

集装箱重箱堆场

0.6

--

1150

散货堆场

0.6

--

750

立体仓库

立体仓库

0.6

0.60

2150

特种仓库

冷库

0.7

0.80

2150

化学危险品仓库

-

-

1150

普通仓库

配送类普通仓库

0.6

0.60

1350

中转类普通仓库

0.6

0.70

1350

分拨类普通仓库

0.6

0.70

1350

报税监管类普通仓库

0.6

0.90

1350

快递类普通仓库

0.6

0.40

1350

注:填海成本300万元/公顷,海域使用金成本50万元/公顷。

1.2-2  物流园区项目控制指标

类型

货运服务型

生产服务型

贸易服务型

综合服务型

空港物流园

海港物流园

陆港物流园

物流强度

(万吨/km2•年)

100

2000

500

100

50

200

投资强度

1850

2150

1550

1850

1850

1850

注:园区物流强度=园区年度物流总量÷园区总用地面积

填海成本300万元/公顷,海域使用金成本50万元/公顷

1.2.3 填海面积指标

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为不同日流通量的单位仓储量用地面积。

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1.2-3的规定。

1.2-3  仓储物流业建设用地指标表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日流通量

(吨/天)

单位用地面积(平方米/吨)

59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大型

5000

30

中型

3000-5000

40-31

1000-3000

50-41

小型

1000

55-51

599

堆场

大型

5000

30

中型

3000-5000

40-31

1000-3000

50-41

小型

1000

55-51

立体仓库

大型

5000

30

中型

3000-5000

40-31

1000-3000

50-41

小型

1000

55-51

特种仓库

大型

5000

30

中型

3000-5000

40-31

1000-3000

50-41

小型

1000

55-51

普通仓库

大型

5000

30

中型

3000-5000

40-31

1000-3000

50-41

小型

1000

55-51

 

1.3 石油储备库

石油储备库填海面积为库区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

国家石油储备库总库容不宜小于300×104m3,企业石油储备库总库容不宜小于120×104m3。一个罐组油罐总容积不应大于60×104m3。油罐总容量大于300×104m3的石油储备库,宜将储油区分布成多个油罐区,每个油罐区总容量不应大于300×104m3;两个相邻油罐区邻边的油罐间防火距离不应小于0.8DD为相邻油罐中较大油罐的罐壁内直径)。

原油储罐应选用钢制浮顶罐。油罐单罐公称容积不宜小于10×104m3

地上原油储备库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1.3-1的规定。

1.3-1  地上原油储备库建设用地指标

设施名称及规模

设施内主要工程内容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80×104m3罐区

810×104m3浮顶油罐、防火堤、环状消防道路、管带等

143000

分为240×104m3罐组

120×104m3罐区

815×104m3浮顶油罐、防火堤、环状消防道路、管带等

207000

分为260×104m3罐组

40×104m3罐区

410×104m3浮顶油罐、防火堤、含3侧消防道路、管带等

69000

 

60×104m3罐区

415×104m3浮顶油罐、防火堤、含3侧消防道路、管带等

99000

 

5×104m3事故蓄油池

事故蓄油池、消防道路等

35000

 

7×104m3事故蓄油池

事故蓄油池、消防道路等

43000

 

油泵站

6台输油泵及计量站

8000

 

清管站及阀组区

接发清管器设施、原油进库及外输管道阀组

6000

 

辅助生产区

消防泵房、消防站、变电所、配电间、维修间、器材库、锅炉房、化验室、污水处理设施等

55000

 

行政管理区

办公室、传达室、汽车库、宿舍、浴室、食堂、中心控制室等

17000

 

注:1. 表中罐区(组)用地面积是按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为一个最大罐容一半,且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堤测算的。

2. 若防火堤采用土堤形式,罐区(组)用地面积应增加10%~12%

3. 若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为一个最大罐容、对于单罐容积为10×104m3的罐组,四罐一组布置的罐组用地面积增加小于或等于50%,六罐一组布置的罐组用地面积增加小于或等于15%;对于单罐容积为15×104m3的罐组,罐组用地面积增加小于或等于15%

4. 表中罐区(组)用地面积是按10×104m3浮顶油罐和15×104m3浮顶油罐测算的,其他规格油罐罐区(组)用地面积可用插值法计算求得。

5. 表中各设施用地面积已包括绿化面积。

 


第二部分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

2.1发电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发电厂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中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代码44)。

适用范围

单机容量为300-1000MW燃煤发电厂、E级与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或按规划容量扩建的发电厂;超过原规划容量扩建或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燃煤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

燃煤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为单位发电容量的用地面积。

燃煤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根据两种技术条件确定:(1)直流冷却系统,燃煤水路运输、码头接卸、皮带运输;(2)直流冷却系统,燃煤铁路运输、翻车机卸煤。

燃煤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2.1-1  燃煤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容量

MW

机组组合

(台数×单机容量MW

单位容量用地

(平方米/kW

技术条件1

技术条件2

600

2×300

0.323

0.355

1200

4×300

0.225

0.270

1800

2×300+2×600

0.189

0.219

2400

4×300+2×600

0.191

0.229

1200

2×600

0.218

0.263

2400

4×600

0.159

0.200

3200

2×600+2×1000

0.149

0.180

4400

4×600+2×1000

0.145

0.167

2000

2×1000

0.159

0.186

4000

4×1000

0.129

0.143

6000

4×1000+2×1000

0.129

0.147

8000

4×1000+4×1000

0.121

0.137

燃煤发电厂灰场建设用地指标

燃煤发电厂灰场建设用地指标为一定堆灰高度下、总贮灰量的用地面积。

燃煤发电厂灰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2.1-2  燃煤发电厂灰场建设用地指标(h平方米)

贮灰量

104m3

堆灰高度(m

H=5.0

H=10.0

H=15.0

750

165.95

92.95

68.95

1000

220.55

122.45

90.05

1250

275.1

152

111.25

1500

329.7

181.55

128.6

2000

438.85

240.6

169.25

2500

548.05

299.65

209.95

3000

657.2

358.75

244.95

3500

766.35

417.75

284.45

4000

875.55

476.85

323.95

4500

984.7

535.95

357.25

5000

1093.85

594.95

395.95

注: 上表系按总灰量及堆灰高度确定的灰场用地面积。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为单位发电容量的用地面积。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2.1-3  直流供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厂区建设用地指标

机组容量

MW

单位容量用地

(平方米/kW

E

单轴

2×(1+1)或1×(2+1

400

0.178

4×(1+1)或2×(2+1

600

0.135

4×(1+1+4×(1+1

2×(2+1+2×(2+1

1200

0.115

F

单轴

2×(1+1

700

0.103

3×(1+1

1050

0.082

4×(1+1

1400

0.072

3×(1+1+3×(1+1

2100

0.068

4×(1+1+4×(1+1

2800

0.062

F

多轴

2×(1+1)或1×(2+1

700

0.107

4×(1+1)或2×(2+1

1400

0.077

4×(1+1+4×(1+1

2×(2+1+2×(2+1

2800

0.067

2.2变电站和换流站

适用范围

本指标适用于电压等级为110~1000kV交流变电站和±500kV直流换电站(3000MW)的新建或扩建工程。

变电站

变电站建设用地指标为不同规格、设备台数与容量、技术条件下,变电站的用地面积。

变电站站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2.2-1  变电站站区建设用地指标

规格

主变压器

台数及容量

MVA

用地面积

(公顷)

技术条件

出线规模

接线形式

配电装置形式

110kV

2×40

0.46

110kV4回架空

35kV6回架空

10kV12回电缆

110kV单母线分段

35kV单母线分段

10kV单母线分段

110kV屋外软母线中型

35kV屋外软母线半高型

10kV屋内开关柜

2×40

0.36

110kV2回架空

35kV4回架空、

4回电缆

10kV16回电缆

110kV桥型接线

35kV单母线分段

10kV单母线分段

110kV屋外改进半高型

35kV屋内开关柜

10kV屋内开关柜

3×50

0.28

110kV3回架空

10kV36回电缆

110kV线路变压器组

10kV单母线分段

110kV屋外软母线中型

10kV屋内开关柜

220kV

2×150

1.64/1.69a

220kV4回架空

110kV8回架空

35(10)kV无出线

220kV双母线

110kV双母线

35(10)kV单母线分段

220kV软母线改进半高型

110kV软母线改进半高型

35(10)kV屋内开关柜

220kV110kV配电装置平行布置/垂直布置

3×180

2.30/2.36a

220kV6回架空

110kV8回架空

35kV10回电缆

220kV双母线

110kV双母线

35kV单母线分段

220kV支持管母线中型

110kV支持管母线中型

35kV屋内开关柜

220kV110kV配电装置平行布置/垂直布置

3×180

2.03/2.31a

220kV6回架空

110kV10回架空

10kV无出线

220kV双母线

110kV双母线

10kV单母线

220kV悬吊管母线中型

110kV支持管母线中型

10kV屋内开关柜

220kV110kV配电装置平行布置/垂直布置

3×180

0.56

220kV4回架空

110kV8回架空

35(10)kV10回电缆

220kV双母线

110kV双母线

35(10)kV单母线分段

220kV屋外GIS

110kV屋外GIS

 (布置在楼顶)

35(10)kV屋内开关柜

2×180

2.60

220kV6回架空

110kV8回架空

10kV10回电缆

220kV双母线

110kV双母线

10kV单母线分段

220kV软母线分相中型

110kV软母线分相中型

10kV屋内开关柜

330kV

2×240

每组变压器4组无功补偿装置

高压电抗器2

3.36

330kV6

110kV14

330kV一个半断路器接线

110kV双母线单分段接线

330kV(管软母/罐柱式)

110kV(软母/柱式)

2×240

每组变压器4组无功补偿装置

高压电抗器2

3.08

330kV6

110kV14

330kV一个半断路器接线

110kV双母线单分段接线

330kV(管软母/罐柱式)

110kV(管母/柱式)

3×240

每组变压器4组无功补偿装置

高压电抗器1

1.86

 

330kV一个半断路器接线

110kV双母线单分段接线

330kV户外GIS

110kV户外GIS

500kV

2×750

5.88/6.00b

500kV10

220kV12

500kV一个半接线

220kV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500kV悬吊管母(罐/柱式)

220kV支持(悬吊)管母(罐/柱式)

4×750

后二台直接接母线

高压电抗器2

6.96/7.23c

500kV10

220kV16

500kV一个半接线

220kV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500kV悬吊管母(罐/柱式)

220kV支持(悬吊)管母(罐/柱式)

4×750

主变压器横穿进串

高压电抗器2

4.50

500kV8

220kV16

500kV一个半接线

220kV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500kV户外悬吊管母(HGIS

220kV户外GIS

4×7501000

主变压器顺穿进串

高压电抗器2

4.34

500kV8

220kV16

500kV一个半接线

220kV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500kV户外悬吊管母(HGIS

220kV户外GIS

4×750

3.77

500kV8

220kV16

500kV一个半接线

220kV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500kV户外GIS

220kV户外GIS

750kV

3×2100

每组变压器8组无功补偿装置

高压电抗器6

16.75

750kV9

330kV13

750kV一个半接线

330kV一个半接线

750kV敞开式(软母/罐式)

330kV敞开式(管软母/罐柱式)

2×2100

每组变压器8组无功补偿装置

高压电抗器5

12.75

750kV8

330kV12

750kV一个半接线

330kV一个半接线

750kV户外GIS

330kV敞开式(管软母/罐柱式)

1000kV

4×3000

高压电抗器10

18.76

1000kV10

500kV12

1000kV一个半接线

500kV一个半接线

1000kV GIS

500kV GIS

3×3000

高压电抗器10

26.20

1000kV10

500kV10

1000kV一个半接线

500kV一个半接线

1000kV HGIS

500kV HGIS

注:a)前一数字仅用于配电装置平行布置方案,后一数字仅用于配电装置垂直布置方案;b220kV断路器单列式布置,前一组数字为罐式,后一组数字为柱式;c220kV断路器双列式布置,前一组数字为罐式,后一组数字为柱式。

±500kV换流站

±500kV换流站建设用地指标为不同技术条件下,换流站的用地面积。

±500kV换流站站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2.2-2  ±500kV流站站区建设用地指标

技术条件

用地

面积

(公顷)

换流容量及换流变压器台数

MW

平波电抗器形式、台数

高压

电抗器

降压变压器台数及容量

MVA

出线

回路

交流滤波器(大/小组)

直流

配电

装置

换流阀

二次冷

却方式

交流配

电装置

双极300012台安装+2台备用

油浸式,2台安装+1台备用

2

500kV6

/12

屋外

水冷

瓷柱式

13.10

屋内GIS

10.70

瓷柱式

11.10

2×750

500kV6

220kV12

瓷柱式

20.10


 

第三部分  制造业(C

3.1 船舶制造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船舶制造属于“制造业”(C)中的“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代码37)。

 

船舶制造(含修船)项目填海面积为厂区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

船舶制造(含修船)项目厂区建设用地指标为单位造船能力的用地面积。

船舶制造(含修船)项目厂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3.1-1  船舶制造(含修船)项目厂区建设用地指标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船舶制造(含修船)

分级

(万载重吨/

(万平方米/万载重吨

大型

150

0.75~0.95

中型

100~200

0.95~1.15

小型

100

1.15~1.35

注:仅为修船的项目单位用地指标应适当缩减。

大型造船项目(通常指20~30万载重吨级的原油船或10万载重吨以上船舶)的厂区建设用地指标可根据每吨钢材加工量用地指标、每修正总吨造船能力用地指标确定,见表3.1-2

 

 

 

3.1-2  大型造船项目厂区建设用地指标

项目

每吨钢材加工量指标

每修正总吨造船能力指标

厂区建设用地指标(m2

5.5~8

4.0~5.8

钢材加工量、造船能力以造船项目设计生产纲领提供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每修正总吨造船能力按CB/T3484-2011《民用船舶修正总吨计算》提供的公式、参数进行计算。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填海面积控制指标可参照上述指标执行。

3.2 其他制造业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 “制造业”(C)中其他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代码13)、“食品制造业”(代码14)、“造纸和纸制品业”(代码22)、“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代码2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26)、“医药制造业”(代码2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3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32)、“金属制品业”(代码33)、“通用设备制造业”(代码3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代码3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代码3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39)、“仪器仪表制造业”(代码40)。

3.2.1 基本规定

1项目填海面积为项目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

2)项目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大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3)项目投资强度不小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4)项目容积率不小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5)建设项目建筑系数不小于本指标中的指标值;

6)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大于20%

7)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

3.2.2 控制指标

制造业项目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2-1  制造业项目控制指标

行业代码及分类 

容积率

建筑系数(%)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

35

1290

14食品制造业

1

35

1170

22造纸和纸制品业

0.8

35

1325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0.5

30

1385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6

35

1405

27医药制造业

0.7

35

2100

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6

35

1850

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6

35

1720

33金属制品业

0.7

35

1385

34通用设备制造业

0.7

35

1595

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7

35

1905

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7

35

1595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35

2110

40仪器仪表制造业

1

30

1595

注:填海成本300万元/公顷,海域使用金成本50万元/公顷。

 

3.2.3 填海面积指标

其他制造业项目厂区建设用地指标为不同生产规模或类型下、单位生产能力的用地面积。

1)农副食品加工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2  农副食品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131

1310

谷物磨制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5000 

0.6

中型

5000~15000 

1.0~0.6

小型

5000 

1.2~1.0

132

1320

饲料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20000

0.4

中型

60000~120000

0.6~0.4

10000~60000

0.8~0.6

小型

10000

1.2~0.8

133

 

植物油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00

0.4

中型

50000~100000

0.6~0.4

10000~50000

0.8~0.6

小型

10000

1.0~0.8

134

1340

制糖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00

0.5

中型

50000~100000

0.7~0.5

10000~50000

0.9~0.7

小型

10000

1.2~0.9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0

0.5

中型

5000~10000

0.8~0.5

2000~5000

1.0~0.8

小型

1000

1.2~1.0

136

水产品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1361

水产品冷冻加工

大型

10000 

0.8

中型

5000~10000 

1.0~0.8

2000~5000

1.3~1.0

小型

2000 

1.5~1.3

1362

鱼糜制品

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5000 

0.6

中型

1000~5000 

0.8~0.6

小型

1000

1.0~0.8

1363

水产饲料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5000

0.8

中型

1000~5000

1.1~0.8

小型

1000

1.3~1.1

1364

鱼油提取

及制品的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

0.5

中型

500~1000

0.7~0.5

小型

500

1.0~0.7

1369

其他水产品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0

0.6

中型

5000~10000

0.9~0.6

小型

5000

1.1~0.9

137

1370

蔬菜、水果

和坚果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0

0.8

中型

5000~10000

1.0~0.8

1000~5000

1.2~1.0

小型

1000

1.4~1.2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1391

淀粉及淀粉

制品的制造

大型

50000 

1.1

中型

20000~50000 

1.5~1.1

小型

20000 

1.7~1.5

1392

豆制品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50

120

中型

25~50

130~120

10~25

145~130

小型

10

160~145

1393

蛋品加工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大型

1000

0.5

中型

500~1000

0.7~0.5

小型

500

0.9~0.7

2)食品制造业

食品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3.2-3  食品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141

 

焙烤食品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10000

0.8

中型

5000~10000

1.0~0.8

1000~5000

1.2~1.0

小型

1000

1.4~1.2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糕点

大型

5000

0.8

中型

1000~5000

1.1~0.8

小型

1000

1.4~1.1

143

方便食品制造

分级

万包/年)

(平方米/万包

1439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方便面

大型

20000

1.0

中型

10000~20000

1.2~1.0

小型

10000

1.4~1.2

144

1440

乳制品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10000

1.4

中型

5000~10000

1.6~1.4

1000~5000

1.8~1.6

小型

1000

2.0~1.8

145

 

罐头

分级

万罐/年)

(平方米/万罐

大型

500

10

中型

100~500

14~10

小型

100

18~14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1461

味精制造

大型

500

15

中型

100~500

18~15

小型

100

22~18

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酱油

大型

10000

1.6

中型

5000~10000

1.8~1.6

小型

5000

2.0~1.8

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柠檬酸

大型

10000

1.5

中型

5000~10000

2.0~1.5

小型

5000

2.5~2.0

酵母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500

2.8

中型

250~500

3.5~2.8

小型

250

4.2~3.5

149

其他食品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1491

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大型

10000

2.0

中型

5000~10000

5.0~2.0

小型

5000

8.0~5.0

1492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10000

1.7

中型

1000~10000

2.1~1.7

小型

1000

2.5~2.1

1493

盐加工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10000

0.4

中型

5000~10000

0.6~0.4

1000~5000

0.8~0.6

小型

1000

1.0~0.8

1494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2000

10

中型

500~2000

16~10

小型

500

24~16

3)造纸及纸制品行业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2-4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221

2211

2212

纸浆制造

分级

(吨/天)

平方米/

木浆

大型

10~15

6.0~4.7

中型

6.8~10

6.4~6.0

5~6.8

7.4~6.4

小型

5

7.6~7.4

制浆造纸(纸板)综合

大型

3.4~5

10.0~8.4

中型

1.7~3.4

17.6~10.0

小型

1.7

18.8~17.6

纸板

大型

3.4~5

3.0~2.6

小型

3.4

3.8~3.2

223

 

纸制品制造

分级

(万套/年)

平方米/套)

纸箱

大型

10

0.25

中型

5~10

0.36~0.25

小型

3~5

0.40~0.36

4)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行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行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3.2-5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行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231

 

印刷

分级

(万标张/年)

平方米/万标张)

大型

3000

5.5

中型

2000~3000

6.5~5.5

小型

2000

8~6.5

5)石油加工、炼焦行业

石油加工、炼焦行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3.2-6  石油加工、炼焦行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252

2520

炼焦

分级

(万/

平方米/

原油

大型

150

580

中型

80~150

830~580

30~80

1100~830

小型

30

1700~1100

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3.2-7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2611

无机酸制造

硫酸

大型

16

5000

中型

8~16

7580~5000

小型

4~8

10230~7580

2612

无机碱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烧碱

大型

25

2000

中型

19~25

2693~2000

小型

15~19

3023~2693

2613

无机盐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大型

20

1530

中型

10~20

2266~1530

3~10

3333~2266

小型

3

4386~3333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10000

2.1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中型

5000~10000

2.6~2.1

小型

5000

3.2~2.6

262

肥料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合成氨)

2621

氮肥制造

天然气为原料

 

30(合成氨)、52(尿素)

8800~7600

轻油为原料

 

30(合成氨)、52(尿素)

11000~10000

重油为原料

 

30(合成氨)、52(尿素)

13000~11800

煤为原料

 

30(合成氨)、52(尿素)、90(硝酸磷肥)

22000~20000

2622

磷肥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磷矿石为原料

大型

15

4200

中型

8~15

6300~4200

小型

8

8000~6300

2623

钾肥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大型

15

2300

中型

8~15

3000~2300

小型

8

3500~3000

2624

复混肥料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大型

20

1900

中型

10~20

2800~1900

小型

10

3500~2800

2625

有机肥料及

微生物肥料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大型

12

2400

中型

5~12

3100~2400

小型

5

3800~3100

263

 

农药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一般杀虫剂

大型

5000

1.32

中型

2000~5000

1.64~1.32

小型

2000

1.98~1.64

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

分级

/

平方米/

 

涂料

大型

20000

3.2

中型

5000~20000

6.8~3.2

小型

5000

8.8~6.8

265

 

合成材料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大型

10000

2.0

中型

5000~10000

2.6~2.0

小型

5000

3.6~2.6

266

专用化学品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2661

化学试剂、助剂制造

大型

1000

10.8

中型

500~1000

12.5~10.8

小型

300~500

18.6~12.5

2662

专项化学用品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黏合剂

大型

3000

4.5

中型

1000~3000

6.5~4.5

小型

1000

9.0~6.5

2665

信息化学品制造

分级

(百万片/年)

平方米/百万片)

光盘片

大型

200

26

中型

50~200

32~26

小型

50

35~32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268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洗衣粉

大型

5000

1.26

中型

3000~5000

1.66~1.26

1000~3000

2.2~1.66

小型

1000

3.0~2.2

2682

化妆品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护肤用品

大型

3000

20.2

中型

1000~3000

25.0~20.2

小型

1000

30.2~25.0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香水

大型

100

48

中型

50~100

60~48

香水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小型

50

68~60

7)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8的规定。

3.2-8 医药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医药制造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药片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大型

1000

22.3

中型

500~1000

43~22.3

小型

500

56~43

口服液、注射液

分级

(万瓶/年)

平方米/万瓶)

大型

10000

6.8

中型

5000~10000

18.6~6.8

小型

5000

29.0~18.6

8)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9的规定。

3.2-9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312

3120

炼钢

分级

(万/

平方米/

大型

300~700

2~1.5

中型

120~300

2.5~2

60~120

3~2.5

小型

30~60

4~3

314

3140

钢压延加工

分级

(万/)(连轧机组)

平方米/

热轧

薄板车间

大型

410~4501700mm2050mm3/4

0.125~0.115

中型

250~2801700mm3/4

0.115~0.105

小型

90~100145mm半连轧机组)

0.270~0.245

冷轧

薄板车间

大型

180~2102030mm

0.35~0.30

中型

60~1201700mm

0.50~0.40

小型

45~601420mm

0.60~0.55

315

3150

铁合金冶炼

分级

(万/

平方米/

大型

10

4.0~3.0

中型

5~10

5.0~4.0

小型

5

6.0~5.0

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0的规定。

3.2-1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分级

(万/

平方米/

3211

铜冶炼

大型

26~35

4~3

中型

18~26

5~4

小型

15~18

7~5

3212

 

 

 

铅锌冶炼

分级

(万/

平方米/

铅锌冶炼

大型

20~28

4.3~3.2

中型

14~20

5.8~4.3

小型

10~14

7.9~5.8

3216

 

 

 

 

 

 

铝冶炼

分级

(万/

平方米/

氧化铝

 

100~160(联合法)

3.2~2.7

 

40~100(联合法)

3.9~3.2

 

40~100(拜耳法)

2.6~2.1

 

30~40(拜耳法)

2.9~2.6

 

100~160(拜耳法)

2.1~1.7

 

40~100(烧结法)

3.8~3.1

10)金属制品业

金属制品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1的规定。

3.2-11  金属制品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3311

金属结构制造

原料重量

大型

500

800

中型

260~500

1120~800

小型

260

1550~1120

3312

金属门窗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吨

大型

5.0

667

中型

2.5~5.0

880~667

小型

2.5

1200~880

332

金属工具制造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3321

切削工具制造

齿轮刀具、螺纹刀具

大型

20

330

中型

5~20

440~330

小型

5

500~440

3322

手工具制造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扳手

大型

55

440

中型

15~55

680~440

小型

15

720~680

3323

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大型

50

600

中型

10~50

1277~600

小型

10

1600~1277

3324

刀剪及类似

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分级

(万把/

平方米/万把)

大型

500

80

中型

100~500

200~80

小型

100

300~200

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分级

(万标箱/

平方米/标箱)

3331

集装箱制造

标准集装箱

大型

11

2.0

中型

6~11

3.0~2.0

小型

6

4.8~3.0

3333

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分级

(万个/

平方米/万个)

金属罐头

大型

220

7.4

中型

60~220

10.0~7.4

小型

60

12.3~10.0

334

3340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

分级

(吨/年)

平方米/

钢绳

大型

5000

4.6

中型

500~1000

6.0~4.6

小型

500

7.0~6.0

33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分级

(万件/年)

平方米/万件)

3351

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大型

100

130

中型

50~100

158~130

小型

50

188~158

3352

建筑装饰

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分级

(万件/年)

平方米/万件)

大型

100

140

中型

500~100

170~140

小型

50

241~170

3353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分级

(万件/年)

平方米/万件)

大型

200

198

中型

100~200

315~198

小型

100

400~315

336

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分级

/

平方米/

热处理专业厂

大型

18000

1.6~1.0

中型

5500~18000

1.9~1.6

小型

5500

2.3~1.9

电镀专业厂

分级

(万/

平方米/万个

大型

50

326

中型

30~50

350~326

小型

30

376~350

337

3370

搪瓷制品制造

分级

(万个/

平方米/万个)

34cm标准面盆

大型

54

1000

中型

28~54

1550~1000

小型

28

1650~1550

338

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3389

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中等体量日用金属制品

大型

10

400

中型

5~10

600~400

小型

5

800~600

339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

 

综合性铝加工

大型

12~22

9~7

中型

4~12

13~9

小型

2~4

19~13

 

铝板带

大型

10~30

7.0~4.5

中型

5~10

9.0~7.0

小型

2~5

12.0~9.0

 

铝箔

大型

1.0~2.0

20.0~18.0

中型

0.6~1.0

23.5~20.0

小型

0.3~0.6

28.0~23.5

 

铝管棒型材

大型

0.6~1.0

30~28

小型

0.3~0.6

34~30

 

建筑铝型材

大型

0.6~1.0

20~18

小型

0.3~0.6

26~20

11)通用设备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2的规定。

3.2-12  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341

锅炉及原动机制造

分级

平方米

3411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工业锅炉

大型

年蒸发量5000

43

中型

年蒸发量3000

49

小型

年蒸发量1500

54

3412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分级

兆瓦/

平方米/兆瓦

柴油机

大型

4500(约600HP

63

中型

2250(约300HP

82

小型

750(约100HP

120

小型通用汽油发动机

分级

(千台/

平方米/千台)

 

10

1850

342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分级

/

平方米/

3421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棕刚玉磨料

大型

52000

2.4

小型

40000

3

碳化硅磨料

大型

15000

6.9

小型

7500

10

3422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分级

(台/

平方米/台)

数控压力机

大型

500

13

中型

500~100

60~13

小型

100

80~60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分级

(台/年)

平方米/

电火花数控机床

 

100

10

锻压机床

 

2406.3×2000剪板机)

41.7

3423

铸造机械制造

分级

(台/年)

平方米/

砂处理设备

大型

500

23.5

中型

300~500

28.8~23.5

小型

300

30.5~28.8

3424

金属切割

及焊接设备制造

分级

(台/年)

平方米/

大型

500

71.5

中型

300~500

73.5~71.5

小型

300

76.8~73.5

3425

机床附件制造

分级

(台/年)

平方米/

大型

3

1950~1030

中型

0.5~3

3400~1950

小型

0.5

3720~3400

343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分级

(台/年)

平方米/

大型

600

10

中型

300~600

30~10

小型

300

60~30

344

泵、阀门、压缩机

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3441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大型

1.0

8500~6600

中型

0.3~1.0

15000~8500

小型

0.3

20000

3442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大型

10

1000

中型

5~10

2464~1000

小型

5

4000~2464

3443

阀门及旋塞的制造

分级

(台/年)

平方米/

大型

10000

4.0

小型

10000

7.8~4.0

345

轴承、齿轮、传动和

驱动部件的制造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轴承

大型

5000

20

中型

3000~5000

40~20

小型

3000

50~40

齿轮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大型

20~40

200

小型

10~20

388~200

346

风机、衡器、包装设备

等通用设备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3462

风机、风扇制造

大型

300

60

中型

50~300

90~60

小型

50

120~90

3465

风动、电动工具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大型

300

60

中型

50~300

90~60

小型

300

120~90

348

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分级

(亿粒/

平方米/亿粒)

 

钢球

 

5

900

弹簧

分级

(万件/

平方米/万件)

 

2000

3.4

12)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2-1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36

汽车制造

分级

(万/

平方米/万辆

361

汽车整车制造

大中型载重汽车

 

100~300

2000

小型载重汽车

分级

(万/

平方米/万辆

大型

100

220

中型

50~100

320~220

小型

30

500~320

大中型客车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大型

0.5

32300

中型

0.3~0.5

55000~32300

小型

0.3

66000~55000

小型客车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大型

3

8000

中型

1~3

16000~8000

小型

1

22000~16000

轻型汽车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大型

10

40000

中型

5~10

55000~40000

小型

5

70000~55000

微型汽车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大型

6

35000

中型

4~6

45000~35000

小型

4

60000~45000

366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分级

(万套/

平方米/万套)

汽车用减震器

 

300

180

机动车尾气净化器

 

100

321

汽车座椅

 

10

1000

汽车车灯

 

50

533

375

 

 

 

摩托车制造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3751

摩托车整车制造

大型

10

5500

中型

5~10

6500~5500

小型

5

8500~6500

376

自行车制造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3761

脚踏自行车

及残疾人座车制造

大型

150

380

中型

80~10

500~380

小型

80

650~500

3762

助动自行车制造

分级

(万辆/

平方米/万辆)

大型

50

1000

中型

30~50

1300~1000

小型

10~30

1600~1300

13)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4的规定。

3.2-1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391

电机制造

分级

兆瓦/

平方米/兆瓦

3912

电动机制造

发电机、电动机

大型

1500

125

中型

600~1500

142~125

小型

300~600

180~142

微电机

分级

(万只/

平方米/万只)

大型

300

185

小型

150~300

310~185

39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分级

兆伏安/

平方米/兆伏安

 

变压器

大型

10000

23

中型

3000~10000

44~23

小型

500~3000

62~44

 

整流器

分级

(亿个/

平方米/亿个)

 

20

3800

 

连接器

分级

(万只/

平方米/万只)

 

300~900

125

 

开关

分级

(万只/

平方米/万只)

 

700~900

74~71

 

电位器、云母电容器

 

3500~7500

8~6

 

纸介、金属化、

铝电解等电容器

 

3500~7500

12.5~9

 

非密封铝电解,

小型薄膜电容器

 

30000

1.2

 

碳和金属膜电容器

 

30000

1.2

393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分级

(千米/年)

平方米/千米)

 

光缆

 

8000

3

 

光缆永磷化钢丝、

磷化钢绞线

分级

(吨/年)

(平方米/吨)

 

30000

1.32

 

电线电缆

分级

(万千米/年)

(平方米/万千米)

大型

80

0.1

中型

30~80

0.3~0.1

小型

30

0.5~0.3

394

3940

电池制造

分级

(万伏安时/年)

(平方米/万伏安时)

化学电源

大型

2000

50

中型

1200~2000

65~50

小型

700~1200

80~65

39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空调

大型

10

5500

中型

5~10

7800~5500

3~5

9200~7800

小型

3

11000~9200

 

电冰箱

大型

20

6000

中型

10~20

7500~6000

5~10

9000~7500

小型

5

11000~9000

 

洗衣机

大型

50

650

中型

30~50

780~650

10~30

1100~780

小型

10

1300~1100

 

电风扇

大型

100

200

中型

50~100

280~200

10~50

450~280

小型

10

680~450

39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3961

燃气、太阳能

及类似能源的器具制造

大型

30

2300

中型

10~30

2800~2300

小型

10

3100~2800

397

 

照明器具制造

分级

(万支/年)

平方米/万支)

碘钨灯

 

1500

6

日光灯

 

3000

6.5

1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5的规定。

3.2-15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大型电子整机

分级

(部/

平方米/部)

大型

150

1500

中型

50~150

2100~1500

小型

50

2700~2100

 

 

中型电子整机

分级

(百部/

平方米/百部)

大型

90

850

中型

50~90

1450~850

20~50

2150~1450

小型

20

3100~2150

 

 

小型电子整机

分级

(千部/

平方米/千部)

大型

800

108~76

400~800

154~108

中型

150~400

336~154

90~150

469~336

60~90

770~469

小型

20~60

1580~770

20

2400~1580

391

电子计算机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3911

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台式电脑

 

60

850

笔记本电脑

 

150

600

3912

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50

1421

3913

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液晶显示器

 

30

2700

 

分级

(万套/

平方米/万套)

键盘

 

50

435

鼠标

 

30

238

396

电子器件制造

分级

型(万只/

平方米/万只)

3961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黑白显像管玻壳

大型

35cm325~390

280

中型

35cm195~325

320

小型

44cm130~325

360

彩色显像管玻壳

 

35cm150、(41cm100、(46cm120、(54FS))89.5

340

黑白显像管总装

大型

(联合)(35cm90、(44cm60(共150

430

中型

35cm180

376

小型

44cm120

540

彩色显像管总装

大型

46cm100~200

910~720

小型

54cmFS))80~160

1280~910

超高频电子管

 

(千只/

平方米/千只)

大型

140

550

中型

60~140

1100~550

20~60

1400~1100

超高频电子管

 

(千只/

平方米/千只)

小型

20

2100~1400

396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分级

(万只/

平方米/万只)

大型

10000

3.1

中型

5000~10000

5.9~3.1

小型

5000

7.5~5.9

3963

集成电路制造

分级

(万块/

平方米/万块)

5μm)工艺、100mm)直径或2~3μm)工艺、125150mm)或1μm)工艺、150mm

大型

5000

12.5

中型

3000~5000

18.9~12.5

小型

3000

22.4~18.9

397

电子元件制造

 

(万件/

平方米/万件)

 

封装线圈

 

120

55

贴片电阻器

 

(亿块/

平方米/亿块)

 

360

20

15)仪器仪表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2-16的规定。

3.2-16  仪器仪表制造业建设用地指标

行业代码

类别名称

分级

生产规模或类型

单位用地指标

中类

小类

401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分级

(千台/年)

平方米/千台)

 

压力仪表

大型

210

80

中型

90~210

180~80

小型

50~90

250~180

402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大型

150

130

中型

150~100

145~130

100~60

189~145

小型

20~60

248~189

403

4030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分级

(万只/

平方米/万只)

大型

500

42

中型

200~500

68~42

小型

200

90~68

404

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

分级

(万台/年)

平方米/万台

4041

光学仪器制造

大型

200

76

中型

100~200

120~76

小型

100

150~120

 

 


第四部分  城镇建设

4.1居住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居住区属于 “房地产业 ”(代码70)。

城市居住区项目填海面积为项目总用地面积减去已有陆域面积。

城市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4.1-1  城市居住区分级规模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户数(户)

10000-16000

3000-5000

300-1000

人口(人)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城市居住区用地构成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城市居住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4.1-2  城市居住区建设用地指标。

住宅层数

人均居住用地(平方米/人)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低层(1~3层)

28~40

26~37

21~30

多层(4~6层)

18~25

18~25

14~20

中高层(7~9层)

17~26

14~20

12~16

高层(10层以上)

17~26

10~15

8~11

 

4.2公园

城镇公园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为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

城镇公园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2-1  城镇公园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

公园规模

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平方米/人)

市、区级公园

60

居住区公园、带状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

30

风景名胜公园

100

 

4.3道路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其建设用地指标以道路用地宽度表示,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4.3-1  城市道路用地宽度用地指标表

快速路(米)

主干道(米)

次干道(米)

支路(米)

60-70

40-55

26-40

15-30

注: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用地宽度不包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所需要增加的用地宽度。

跨海越江通道、地下道路、超大桥梁等需根据运营安全、养护管理需要专题研究用地指标。

在城市风貌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区域的次干道和支路红线宽度下限可根据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及现场实施条件适当缩减。

上述用地宽度不包括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的用地宽度。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4.3-2  平面交叉口用地指标用地指标表 

相交道路等级

T字形交叉口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十字形交叉口

用地面积

平方米

环形交叉口

中心岛直径

环道宽度

用地面积

平方米

主干道与主干道

6000

8000

主干道与次干道

5000

6500

40-60

20-40

10000-15000

次干道与次干道

4000

5500

30-50

16-20

8000-12000

次干道与支路

3300

4500

30-40

14-18

6000-9000

支路与支路

2000

2700

25-35

12-15

5000-7000

 

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交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4.3-3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表

立体交叉口层数

立体交叉口中匝道

的基本形式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有无冲突点

用地面积公顷

2.0-2.5

苜蓿叶形

6.5-12.0

3.0-4.5

2.5-3.0

十字路口形

4.0-5.0

5.0-5.5

4.5-5.5

苜蓿叶形与环形

7.0-12.0

环形与苜蓿叶形

5.0-6.0

6.0-8.0

4.4宾馆酒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宾馆酒店属于 “住宿业 ”(代码61)和“餐饮业”(代码62)。

宾馆酒店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根据每个客房分摊的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进行控制。宾馆酒店项目客房分摊建筑面积值参考表4.4-1的规定,容积率值参考表4.4-2的规定。根据酒店客房总数得出建筑面积,利用容积率计算出总的用地面积。

4.4-1  宾馆酒店项目建筑面积分摊定额参考值

宾馆酒店类别

建筑面积分摊定额

m2/客房)

五星级

120180

四星级

90120

三星级及以下

 

4.4-2  宾馆酒店项目容积率参考值

宾馆酒店类别

容积率

别墅类

0.30.8

多层类

0.82.0

高层类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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