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海洋局发布消息称,该市实现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管理和海域审批与登记部门无缝链接,登记结果信息与海域审批交易信息共享。

  自201511月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后,天津市海洋局积极配合市不动产登记局,开展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工作,在建设统一高质量登记系统、重新规范登记流程、建设一流海域登记窗口等方面取得有效进展。目前,市海洋局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紧密配合,依托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开发了海域使用权登记系统,将海域使用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中。

  据天津市海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技术方面,以往海域审批与土地登记在海域使用权坐标系设置等环节存在诸多差异,导致涉海项目在用海申请、审批等方面成本增加。实现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管理和海域审批与登记部门无缝链接后,该市在海域审批和海域登记两项工作中实现了一次测绘的成果共用,在登记工作中测绘成果自动生成宗海图,并根据测绘信息生成宗海面积,图形可自动校核,基本做到了审批面积与登记面积零误差,降低了申请人的登记成本,减轻了登记人员工作量。

  在具体办理环节方面,天津市国土房管、海洋等管理部门对海域使用权登记需要与海域使用管理相互衔接的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处理,在保证依法、依规的同时,系统地提出了海域登记流程,实现了登记工作安全、高效、便捷的工作目标。同时,市不动产登记局在市海洋局新增设了海域使用权登记窗口,新增设的窗口与市不动产登记窗口采取统一服务标准,应用统一办件流程、统一工作程序,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为涉海项目申请节省了时间成本。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