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入开展“海盾”“碧海”“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对广西区重点、难点海域加强监管,保障北部湾海域开发利用。二是开展排污口环保执法工作,加强打击违法采砂力度,强化海洋保护区执法、海洋工程和倾废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海岛生态保护执法工作,建立海岛执法信息数据库。

    ——继续坚持开展多形式联合执法巡查。在开展日常定期海域执法巡查的同时,开展多形式的联合执法,支持各支队、大队开展执法工作,减少执法“盲区”,形成广西海域保护与管理的执法工作常态,推动项目用海法制化和规范化。

    ——深入开展维权巡航执法工作。一是根据广西区总队目前维权巡航工作实际情况,增加巡航频率,使北仑河口海域巡航执法工作常态化。二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制度体系,使北部湾维权巡航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国际法规政策和我国涉外法规政策的学习,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对涉外事件的处置能力。四是积极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南海总队开展的维权巡航行动,获取工作经验、锻炼队伍,进一步提升广西海监队伍维权巡航执法技能。

    ——加强执法能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广西大陆岸线修测成果》《广西有居民海岛岸线修测成果》等数据库及广西海域动态系统,加强广西海监队伍的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档案整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工程项目的海域使用基础信息建档工作,把信息建档列入年度工作的重点,规范与提高海域管理手段。

    ——规范装备管理工作。一是从组织上加以规范,成立装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广西区各级海监机构装备物质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装备器材和油料管理制度规定;三是坚持把加强油料使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规范油料使用管理审批程序。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