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1-23日,按照《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123月份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实施方案》,对钦州市海域及工程用海项目、排污口进行了巡查,检查中发现,钦州市绝大部分海洋工程都能严格依据用海相关规定,规范用海,没有发现违法用海和违法排污行为,但钦州港大量用于吹填的海砂来源不明。

此次巡查历时三天,主要采取陆地现场检查和海上巡查为主。主要根据自治区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提供的已经审批的海洋工程项目相关资料,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共检查了20个重点用海项目、2个排污口。巡查的主要海域有钦州大榄坪规划用海区域、钦州港保税港区、果子山及勒沟一带用海项目。同时还巡查了犀牛角、三娘湾一带海域。

此次巡查是根据年初制定的总体巡查工作方案,按照每月重点巡查一个沿海市管辖海域的工作方式,为进一步规范用海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对在建海洋工程项目、海岛等海域的监督管理,保障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海洋环境不受污染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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