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归〔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2年4月21日至5月9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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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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