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高质量编制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我局组织开展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求,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代表性、创新性、前瞻性、实用性,主要围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区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壮大海洋产业和临港产业的重点突破方向,推进陆海统筹、实现内陆地区向海发展的实施路径,海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海洋经济”等主题为研究方向,自定题目,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为广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二)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任务,围绕广西向海图强战略方向,结合海洋事业发展其他相关领域要求,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人应在该领域具备相应研究基础,具备主持项目研究的能力,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申报人对申报书有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课题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课题研究资格。
4.课题组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对申报人年龄、职称不作要求。
5.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或承担相应职能的机构,能为申请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电子版。《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电子版(Word及盖章PDF)命名为“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打包文件发送至邮箱hyjjc@gxi.gov.cn。
2.纸质版。《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的纸质版使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其余内容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课题负责人签字、课题组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申报材料送达后概不返还,请课题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自行留底。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二)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并予公布。
(三)获得立项的课题,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提交一份0.3万字左右的咨政建议和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不得以研究过程描述、工作总结、培训评估报告、教学科研类成果等代替。
(四)验收方式:我局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初审、结题评审,通过评审的,由我局颁发结题证书。
四、申报时间
(一)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00止(以申请书电子版到达电子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课题申报。未尽事宜,请与我局海洋规划与经济处联系。联系人:向利、李青桦,联系电话:0771-5829825,5829306;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自治区海洋局;区直交换号:62。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