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工作,提高管理工作质量,我处完成了专家换届工作,经审查,拟由以下专家组成自治区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现将专家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771-5829479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域海岛管理处

三、拟入选自治区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名单(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广西海域论证评审专家名单公示稿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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