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将10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实施审批。为了做好行政审批的下放工作,确保扩权强县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10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海洋工程)的方案

    2.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海洋工程)的方案

    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的方案

    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应急预案备案的方案

    5.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备案的方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海底电缆管道登记注册、线路标识资料备案的方案

    7.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直接下放委托有关单位保护海底电缆管道备案的方案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直接下放临时用海审批的方案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直接下放海域使用审批的方案

    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直接下放海域使用权登记审批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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