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海洋局签订了《关于北部湾合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于6月27日、8月13日分别在钦州、防城港开展联合巡查工作。共同推进广西管辖海域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大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保障我区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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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海洋局签订了《关于北部湾合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于6月27日、8月13日分别在钦州、防城港开展联合巡查工作。共同推进广西管辖海域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大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保障我区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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