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海报〔2014125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要求,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立行整改,现将我局201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公众评议整改方案随文呈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201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存在问题和公众评议的整改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14年7月30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201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存在问题和公众评议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总结,现将我局针对2013年度考评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的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和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弘扬广西精神,聚焦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进行综合性整改, 深入分析、认真梳理2013年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公众评议中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的制度机制,促进机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2014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整改落实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行立改、标本兼治。针对存在的问题,既要立说立行、立查立改,该纠正的纠正、该改进的改进,又要在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要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清理整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抓好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通过整改落实,努力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标准、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责任分工

(一)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1、评议内容:政务公开

意见建议:1.整改结果希望能在海洋局网站公开;2.加大公开力度,可以通过网站、手机、微信等渠道;3.加大信息公布力度,希望能更透明一点;4.在政策上要公开透明,如国家下发的职工生活、工作的文件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一服务二公开”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整改措施:我局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执行顺畅。我局已经开发新的网站,将通过网站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网站。坚持按季度进行海域使用项目公告,提高办事透明度;在用海项目审核报批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批前公示,批后公告”的做法,加大项目公开力度,切实为民办好实事。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信息科牵头办理。

2、评议内容:履行职能

意见建议:1.我们合浦县还有很多人霸海占海的现象,希望可以得到上级的重视和解决;2.海洋执法方面需要加强,同时加大在海洋违法捕捞方面的监管力度;3.希望能加大清洁海滩的投入;4.加大对广西海洋灾害应急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大浪和污染方面的投入;5.加快东兴海洋功能区划分速度;6.加大对偷海沙的打击力度;7.建议把产业做大做强,立法工作要明确;8.加强海洋方面的联系和维护;9.加强用海管理方面的监测;10.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方案希望在每年3月份中旬下发;11.希望开展海洋环境整顿活动频繁些;12.希望可以增加监察用的大吨位船只和相关设备;13.希望加大在海洋环境容量方面的研究力度;14.希望增加用海的监测频率;15.现在做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很多地方建厂,前段时间有鱼被污染,希望加强监测有些人在船上丢生活垃圾下来,还有修船漏油现象,希望加强监督管理;16.加大在海洋环境方面的宣传力度,在海洋地区有养殖的该清理就清理,这些对海洋有污染;17.加大海洋环境基础科研方面的资金;18.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文件精神,勤勉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海洋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落实好具体项目和任务,同时,在我局的职能范围内,指导直属单位和配合高等院校开展科研,加大科技兴海项目的投入,促进我区海洋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海洋立法工作。我局自重新组建以来,先后出台了《广西海洋使用补偿办法》和《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目前,海洋立法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下一步,将陆续推进《广西海域使用条例》、《广西海岛保护条例》等出台。

三是加快海洋功能区划分工作。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区已编制完成并实施了《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至今已满两年。现根据海域管理面临的形势及要求,我局正在开展新一轮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确保各市功能区界线、管制要求、目标指标与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的纵向衔接、与同级相关规划的横向协调。在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完成并实施后,才能启动县一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四是推进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我局每年4月底前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每年监测工作目的、范围、内容和时间等要素。严格依照监测方案开展用海管理监测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管理单位的监管协作,每月并定期向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报告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开展和完成情况。今年,我区荣获国家海洋局《2013年全国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完成优秀单位》通报表彰。由于我区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方案需在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后,依据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完成。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在国家海洋局3月份按时下达方案的前提下,我局也能以最快的工作时效按要求制定出我区的工作方案。

五是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海洋工程项目核准和施工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审查核准;实施入海河流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海滩清洁工作列入下一年度工作预算,申请海洋环境保护清理专项工作经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实施;加强对沿海各市县海洋局海滩清洁工作的督促;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宣传,鼓励海边渔民积极参与到爱护海洋、保护生活家园活动。

六是提升海洋灾害应急服务能力。近三年来我局都在积极努力协调落实海洋灾害应急设备设施的配置。今年已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498万元,建设波浪浮标三套,以提高海洋自然灾害风暴的观测水平和海洋预报的精确度。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广西海洋灾害应急工作的重视。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海上巡逻执勤频率;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联合下发了《广西海域开采海砂综合治理联合行动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组织沿海三市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县大队制定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联合辖区政府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霸海占海、采砂、漏油污染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船只和人员,增强后备力量。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法》、《海岛法》等海洋法律法规,提高沿海居民依法用海意识,不断改变传统用海观念,自觉依法用海。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刘斌副局长负责,法规和规划科技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牵头办理。

3、评议内容:办事效率

意见建议:1.希望自治区海洋局能加快业务审批速度;2.办证环节时间过长一些,希望能提高办证速度;3.希望能提高审批速度;4.希望审批流程更简化一个点,可以通过上网报批的方式电子政务工作日希望能缩短到十五天; 5.希望能提高办事效率,打什么申请最好能马上下,快一点;6.海洋方面的宣传太少建议多做一些海洋办事流程和审批等指南;7. 建议出台更多的便民服务,同时简化方面的办事手续;8.建议提高办事效率;9.上报的项目希望能审批快些,时间上比现在缩短一半或三分之一;10.时效快一点,效率高一点;11. 我们在北海市,离南宁比较远,有时候我们可能安排不到位,作为市级的项目和申请人员方面,希望给我们更多的时间完成;12.希望精简审批流程,如用海报批,需要提交的资料可以少一点;13.希望能够提高审批方面的工作效率;14.希望能提高文件处理方面的工作效率;15.希望审批快一点,资料齐全希望一两天就可以办好,如果能联合审批更好;16.希望在办事指南上列得更细一点;17.希望用海海域审批下放到地级市县希望审批程序简化,时间缩短;18.希望减少用海的审批环节;19.希望提高项目行政审批效率;20.办理入海预审事项时,出现材料重复现象,建议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就无需重复再交到区海洋局了,区海洋局对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进行审核即可;21.外地企业办理海域使用证,办理成功的文件现在需要企业再去拿,希望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22.希望简化用海预审的程序,不要再去征求各个部门的意见,符合规划的市海洋局就可以报了;23.希望能够办一个审批流程卡。让别人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去一次就能够办好;24.简化用海域审批流程,材料简化,缩短时间;25.再简化一点材料的数量和程序,大家也方便一点;26.组织对项目的评审会议规范一点.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以服务为导向,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资料、下放审批权限、积极协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自治区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由原45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原30个工作日提速为20个工作日;外国人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审批:原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原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者闲置审批:原10个工作日提速为8个工作日;用海预审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海域使用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临时用海审核: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讲究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爱民措施。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加快办证速度。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无需重复再交到区海洋局了,区海洋局对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进行审核即可。

三是及时公示公开。今年5月中旬,我们在门户网站公开部分报批流程办法,如《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流程办法。今后,我们将继续补充完善报批流程,并印发办事流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手段,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办公效率。同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环节的批复效率。

五是注重集中服务。目前我局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办都备有办事流程图供咨询,我局的门户网站也有审批流程可供查阅,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机制,做到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规范。使指南更加规范和详细。

六是提升主动服务水平。我局一直重视、关注并支持北海市的发展,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北海市大力支持和配合,不断加强与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沟通,局领导也多次到北海市进行现场办公,尽可能的解决临海产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5月12日,我们积极举办了“第二届国际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专题展览”,随后又在6月18日举办了“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活动,在社会中得到广泛良好的群众反映,推动了海洋宣传方面的发展。

八是规范会议。我局将重新梳理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提高效率。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法规和规划科技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牵头办理。

4、评议内容:服务基层

意见建议:1.到基层少了一些,希望他们多到基层关心员工的困难;2.多下来指导工作,多对具体业务进行指导;3.加大对基层的能力建设的扶持力度;4.希望多下基层调研执法工作;5.希望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如:用海方面;6.希望海洋局协调好市县政府的工作,促进执法;7.希望领导深入基层了解我们的工作,关心职工的生活;8.希望能加强对基层市县海洋环境保护业务的指导;9.上级对下级的工作监督、领导远远不够,做不到上通下达,这几年对下面都是不了解,不管我作为一名技术人员,也算是一名高工了,上级对技术工的重视没有以前强了,上级领导,在用人、用车问题,关心职工,清廉方面都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10.希望多支持北海合浦的海上工作。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强化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教育,强化廉政建设,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每个处室(单位)至少每个季度一次基层调研。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一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局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局机关各处室密切配合,通过实地走访、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上级、同级、下级、用海企业、涉海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基层提出意见进行了切实的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今年,我局持续加大了对沿海三市和服务对象的业务指导,并多次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三市海洋部门进行协商和整改,多次组织召开了项目用海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解决用海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北海市涠洲岛国家级珊瑚礁海洋公园管理机构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大对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地方海洋部门解决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我局将进一步密切联系基层关系,建立与基层、部门、企业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管理单位的沟通协作,搭建业务交流平台。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在全局形成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五是进一步重视基础能力建设。我局在中央分层海域使用金方面继续向地方倾斜,支持地方海洋局加快海洋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尤其是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海域和海岛监视监测网络建设等。同时,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并加强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多与沿海市县基层海洋管理部门开展业务交流,积极为基层海洋管理人员提供业务指导。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刘斌副局长负责,法规和规划科技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牵头办理。

5、评议内容:部门建设

意见建议:1.钦南区海洋局对群众说话不算数;2.希望能提高基层职工工资待遇;3. 希望提升职工福利;4.希望工资每个月在原来的基础上加200-300元。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1通过2014年3月至9月6个月的整改,使办证时间由以前四个月(120天)办结缩短至45~50天;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工资、福利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不多发,不少发。

整改措施:

一是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路线观念,提高了主动服务意识。

二是优化办证受理程序,将原来海洋分局受理模式,改为基层海洋站直接受理模式,减少办证群众往返路程和时间。

三是出台日常办证工作制度,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明确要求基层海洋站接到群众养殖用海申报材料后,须当天受理,若天气及潮期允许的情况下,当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四是建立帮办制度。外业调查工作结束后,其余的审批环节由海洋经办人员全程负责,从而杜绝养殖用海户需往返多次才能逐级申办完手续的现象,减少了群众的办证成本开支,

五是3月29日,颁布实施了《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充分的养殖用海证审批依据,消除审批不合法规的顾虑,提高了审批效率。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成立宣传小组,进村到户进行宣传,在沿海各镇、村张贴《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办证流程以及受理模式。让群众彻底了解办证流程及受理模式。

七是做好公示和解释工作。及时通过局网站公开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工资、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引导更多职工关注和理解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政策;局人事财务工作人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由高永达局长负责,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办理。

6、评议内容:美丽广西

意见建议:1.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多投入一些资金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把排水沟之类关于美丽广西的相关工作做好; 2.北海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有个装修店在居民区喷油器; 3.大环境污染,小环境清洁没有用,北海市铁山港区有炼油厂、钢铁厂使公路到处是粉尘,树叶是白色或黄色的,现在人需要带口罩工厂排酸水到海里,现在又准备筹备造纸厂树叶收集飞焚烧造成二次污染; 4.加大农村水利、道路的投入力度; 5.清洁工作做了,但是没有维护好; 6.清洁员工作加多一个班次;7.上级多下乡,带点资金来买垃圾筒、垃圾车、请清洁工,单靠几个干部是不行的; 8.塑料袋到处扔,回收难,也溶解不了,希望企业不要生产塑料袋;9.希望能够长期坚持下去;10.应该长期开展,现在没人管理希望像警察那样,政府分片区管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领会和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3〕6号)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总体要求,按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队选派、督促检查等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学习、宣扬典型,广告宣传等方法,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动员,不仅要做到家欲户晓,而且要动员群众全员参与,做到人人支持,户户参与。

二是增加支持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硬化农村道路,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为村里建设一批垃圾池,添购垃圾车,分类垃圾桶等垃圾设施,加强农村清洁工作。

三是筹措项目资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协调农业、交通、国土等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村里的道路硬化;二是与农业、水利部门沟通,修建水利工程和排污沟项目。

四是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的农村保洁工作制度,制定监督管理制度,设立督察责任人,加强农村清洁的监督管理。

五是建议驻村当地政府加强环保制度的落实,突出加强企业管理和污染的治理,制定公共区域保洁制度,建设美丽、清洁的环境。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7、评议内容:提供服务

意见建议:1.办理贷款抵押的时候,指定评估公司评估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政府指定感觉是垄断了;2.用海指标太紧张,建议多向国家海洋局申请用海指标,同时对企业多辅导用海政策;3.民生工程海堤、水利、道路交通审批涉及到用海方面,希望能得到用海指标的支持;4.抵押登记是要求到制定评估公司或者部门进行评估,这样很不合理;5.加大海域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6.希望能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的工作,多与其沟通交流。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1、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完全取决于市场;2、每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国家海洋局申请围填海指标倾斜;3、在我局权限范围之内,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的工作,加强沟通交流。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市场规律,做好解释工作。现国家海洋局还没有针对办理贷款抵押时指定评估公司评估的做法,在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过程中,主要是海域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抵押权人认同价值评估,并双方签署具有法律效率的协议即可,不存在海洋部门指定评估公司的现象,完全取决于市场。对于海域使用权抵押和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工作的相关事宜,我局在权限范围之内加强配合,同时注意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国家海洋局申请围填海指标倾斜,力争保障我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海。

三是加强基层调研,对用海企业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做好用海申报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海域和海岛管理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牵头办理。

8、评议内容:其他

建议意见:1.希望海洋渔业和旅游业分离。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此项评议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涉及到渔业和旅游相关部门。

整改措施: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二、整改工作要求

我局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时间抓好整改,严格问效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确保绩效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领导率先垂范。整改落实工作由我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党组根据分工,明确责任,对整改事项具体抓,勇于担当,亲自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处室(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抓紧整改落实。按照整改分工,各牵头领导和处室(单位)要拿出具体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上下互动,各负其责,真整实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凡是具备条件近期能解决的,要采取有力措施,按时间要求抓紧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努力的,要以积极作为的精神,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好阶段性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绩效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任务件件落实。
  (四)接受群众监督。把整改方案作为我局对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群众标准,开门整改,整改内容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整改项目要重整重改,确保改一件成一件,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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