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海报〔2014〕198号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和<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构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45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现将我局针对2013年度考评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海洋工作会议和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弘扬广西精神,聚焦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进行综合性整改, 深入分析、认真梳理2013年绩效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公众评议中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的制度机制,促进机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2014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整改落实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行立改、标本兼治。针对存在的问题,既要立说立行、立查立改,该纠正的纠正、该改进的改进,又要在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要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清理整顿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抓好当前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通过整改落实,努力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标准、时限要求、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被扣分项目

1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关键步骤“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考核扣0.2分。

扣分说明:因业主未能及时上报用海材料,自治区重大项目办扣了0.2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工作。

整改措施:为确保2014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认真总结去年绩效工作经验及教训,认真对照绩效工作时间节点,加大对项目业主的服务指导力度,加强与自治区重大项目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申报的进展情况,协助业主克服各项困难,共同完成2014年度绩效任务。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海域和海岛管理处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2014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中涉及我局8个项目的目标责任已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5个,尚未到时间节点项目2个,因未取得交通、发改等部门意见尚未上报审批的1个项目我局已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推进责任单位发送督办通知和说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于2014年10月16日取得国家海洋局批复并下达缴款通知;合浦至湛江铁路桥铁山港双线特大项目已报国家海洋局用海初步审查,并安排人员前往北海听取汇报和进行了现场勘查等工作。目前,我局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强与自治区重大项目办的沟通联系,认真组织相关会议,严格对照绩效工作时间节点,在工作制度和办事效率上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取得了实际的成效。

2.年内组织对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开展1次监测工作培训,关键步骤“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测评扣0.58分。

扣分说明:一是此次监测培训班无专项经费。我处为加强监测人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建设,专程从监测项目经费中挤出费用安排培训工作,经费支出较紧;二是由于经费有限,此次培训时间安排较短。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业务知识要求专,在培训时间、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未能全面具体地开展知识讲座。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职责,今年年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改进今年的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加大经费投入;二是从专业技能上,加大对沿海基层工作情况调查,针对基层需求选择开展专业培训;三是安排理论实践工作能力较强,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开展授课;四是加强协调组织培训会务工作安排,进一步把培训会务工作安排合理、紧凑、高效。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加大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宣贯及培训学习力度。一是印制3000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发放沿海三市海洋局进行学习;二是在提前作好培训经费预算和工作计划前提下举办条例解释培训班。此次培训专门安排理论实践工作能力较强、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进行讲座;三是通过《广西日报》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巧妙利用“6.8世界海洋日”在海洋局政务网站进行宣传,并在局信息宣传屏幕进行反复滚动宣传播放。多渠道多形式地落实宣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条例学习工作。通过大力的宣传和培训,海洋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群众的海洋意识得到了增强。

3.下达2013年广西“科技兴海”项目,广西科技兴海综合研究专项管理项目,扣1分(原定扣6分,复核后最终扣1分)。

扣分说明:一是原“专项”管理模式的改变,造成“专项”的推进延缓;二是对政府采购程序的复杂度估计不足,客观因素制约了“专项”绩效任务的按时完成;三是自身对绩效工作思路的转变没有做出及时有效的针对措施,主观上认识不够。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职责,今年年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科学合理的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并充分考虑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的提前量;处室领导加强重视,设定完成时间节点提醒机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开会研究;加强与局绩效办的协调沟通,按时优质的完成2014年处室绩效任务,并注重总结和凝练,挖掘绩效工作的亮点和加分点。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法规和规划科技处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重点推进2014年广西“科技兴海”专项管理工作,通过计划目标先行、倒排项目时间表、专人责任分工等措施,把工作任务的细化与每月的计划挂钩。截至9月底, 2014年广西“科技兴海”专项管理工作就已经圆满结束,特别是在专项项目招投标环节,通过积极与招标代理和自治区财政厅协调,使整个招标工作提前了一个月,更好的保证了全年“科技兴海”专项管理工作的按时优质的完成。

4. 按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队选派、督促检查等工作,关键步骤“专项考核”,满意度测评扣0.08分。

扣分说明:满意度测评涉及服务对象较多,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有待提升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3〕6号)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总体要求,按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队选派、督促检查等工作。

整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扶贫力度,争取工作所在地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已认真领会和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3〕6号)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总体要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并按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队选派、督促检查等工作。

5.为民务实清廉和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步骤“专项考核”,满意度测评扣0.17分。

扣分说明:此项考核主要涉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民务实清廉和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工作有待提升。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为民务实清廉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质量。

整改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做好业主等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为民务实清廉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质量。

6.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键步骤“按要求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并向工委上报轮训情况”,扣0.5分。

扣分说明: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区直工委相关要求落实,今年7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今年处级领导干部轮训后,及时填写轮训情况表,将轮训有关各项情况及时汇报给工委,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我局已于今年6月30日—7月4日在自治区党校开展“处级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班。

7.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关键步骤“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在岗涉密人员全年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时间”,2名涉密人员全年参加保密绩效与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扣0.4分。

扣分说明:2013我局保密人员参加的保密培训时间达不到绩效要求,当场被扣2分,后经与考核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被扣0.4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机要局、保密局的要求落实,今年年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当前我局保密工作的形势及绩效考核《2014年度区直机关共性指标及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通知没下发)的初步的要求,将积极组织保密人员参加由保密部门组织的保密培训会议,并考取相应合格证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信息科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重新报送保密人员名单(4人),并已于5月份进行了保密培训,按时完成任务。

8.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抽查存在信息发布时间不及时,扣0.1分。

扣分说明:2013年,由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各处室沟通存在一定问题,工作开展相对迟缓,导致一些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布出去。针对2013年的扣分情况,经与各处室深入沟通,今年4月基本理顺工作关系。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整改措施:将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把握好工作思路,查漏补缺,按工作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自治区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并按时按质及时发布到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确保今后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信息科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我局及时开展内部座谈研究,理顺了各处(室)、各科(室)的职责与分工,从今年起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目前,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发布,且按时出现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公开统一平台上。

9.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部门网站首页上方的栏目中的“外事合作”没有内容,扣0.2分。

扣分说明:我局网站“外事合作”栏目没有信息发布,由于从国土厅交接过来时,该栏目存在,而且考虑到今后可能有信息发布,所以没有删除此栏目,此外由于网站管理涉及的细项比较多,同时不清楚网站考核的具体指标,而导致失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职责,今年年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发一个函与网站考核部门联系,请求提供网站考核的具体指标文件,在取得具体考核指标后,进一步对网站进行整改。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信息科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由于此栏目没有内容,已经将门户网站“外事合作”一栏删除。

(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1、评议内容:政务公开

意见建议:1.整改结果希望能在海洋局网站公开;2.加大公开力度,可以通过网站、手机、微信等渠道;3.加大信息公布力度,希望能更透明一点;4.在政策上要公开透明,如国家下发的职工生活、工作的文件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一服务二公开”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整改措施:我局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发新的网站,将通过网站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按季度进行海域使用项目公告,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网站,提高办事透明度;在用海项目审核报批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批前公示,批后公告”的做法,加大项目公开力度,切实为民办好实事。

责任分工:由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信息科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将绩效工作整改方案已经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新开发的门户网站能够提供手机版浏览、网站内容订阅等信息方便公众查看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在加大信息公布力度,需要各处室拟文时,凡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都要选择主动公开;四是在政策上做到了公开透明,国家的文件规定要公开的,做到一律公开。

2、评议内容:履行职能

意见建议:1.我们合浦县还有很多人霸海占海的现象,希望可以得到上级的重视和解决;2.海洋执法方面需要加强,同时加大在海洋违法捕捞方面的监管力度;3.希望能加大清洁海滩的投入;4.加大对广西海洋灾害应急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大浪和污染方面的投入;5.加快东兴海洋功能区划分速度;6.加大对偷海沙的打击力度;7.建议把产业做大做强,立法工作要明确;8.加强海洋方面的联系和维护;9.加强用海管理方面的监测;10.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方案希望在每年3月份中旬下发;11.希望开展海洋环境整顿活动频繁些;12.希望可以增加监察用的大吨位船只和相关设备;13.希望加大在海洋环境容量方面的研究力度;14.希望增加用海的监测频率;15.现在做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很多地方建厂,前段时间有鱼被污染,希望加强监测有些人在船上丢生活垃圾下来,还有修船漏油现象,希望加强监督管理;16.加大在海洋环境方面的宣传力度,在海洋地区有养殖的该清理就清理,这些对海洋有污染;17.加大海洋环境基础科研方面的资金;18.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文件精神,勤勉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海洋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落实好具体项目和任务,同时,在我局的职能范围内,指导直属单位和配合高等院校开展科研,加大科技兴海项目的投入,促进我区海洋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海洋立法工作。我局自重新组建以来,先后出台了《广西海洋使用补偿办法》和《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目前,海洋立法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下一步,将陆续推进《广西海域使用条例》、《广西海岛保护条例》等出台。

三是加快海洋功能区划分工作。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区已编制完成并实施了《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至今已满两年。现根据海域管理面临的形势及要求,我局正在开展新一轮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确保各市功能区界线、管制要求、目标指标与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的纵向衔接、与同级相关规划的横向协调。在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完成并实施后,才能启动县一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四是推进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我局每年4月底前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每年监测工作目的、范围、内容和时间等要素。

五是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海洋工程项目核准和施工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审查核准;实施入海河流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海滩清洁工作列入下一年度工作预算,申请海洋环境保护清理专项工作经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实施;加强对沿海各市县海洋局海滩清洁工作的督促;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宣传,鼓励海边渔民积极参与到爱护海洋、保护生活家园活动。

六是提升海洋灾害应急服务能力。近三年来我局都在积极努力协调落实海洋灾害应急设备设施的配置。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加大海上巡逻执勤频率;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联合下发了《广西海域开采海砂综合治理联合行动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组织沿海三市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县大队制定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联合辖区政府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霸海占海、采砂、漏油污染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船只和人员,增强后备力量。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法》、《海岛法》等海洋法律法规,提高沿海居民依法用海意识,不断改变传统用海观念,自觉依法用海。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刘斌副局长负责,法规和规划科技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是《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评估及修编项目正按有关法定程序规定顺利推进。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需在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完成并实施后才能启动。

二是海洋立法工作开创新篇。《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海环条例》)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区第一部海洋地方性法规,实现了零的突破,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起了一个良好开端;协助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管理条例》政府立法程序。年初,我局根据立法程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海域条例》)草案文本、起草说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自治区相关部门,之后通过区内外调研、召开数次《海域条例》改稿会,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大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了立法论证会,最后形成了《海域条例》(草案审查稿)。现该条例已通过政府审议并提交到自治区人大;稳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岛保护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海岛条例》)工作的最新要求,我局积极为立法前期调研摸清方向和准备、及时开展区内外调研并形成了区内外调研报告。

三是持续加大了对沿海三市进行海域和海岛管理业务指导。多次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三市海洋部门进行协商和整改,并于9月配合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对三市海洋部门管理工作进行海域管理工作大检查,于11月配合国家海洋局法制与岛屿司对三市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除此之外,我局还按季度定时抽查三市海洋部门工作效率、项目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强海洋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四是加大了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7月中旬,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精神指示,结合我区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立法和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各界,举办了一场“高效果、大范围”的广西海洋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很好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和普及,促进公众学法守法。同时,也为我区即将出台《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广西海岛保护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进一步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钦州市海洋局投资近2万元,于2013年6月6日组织单位职工和青年志愿者近300人到大环海域开展清洁海滩活动,为当地村屯配置30个垃圾箱等相关保洁工具,并以此为良好开端每年都组织人员开展清洁海滩活动;防城港市海洋局将海滩清洁纳入“美丽家园·清洁乡村”创建工作,制定了“美丽海洋·清洁海滩”活动实施方案,并作为防城港市八大美丽工程之一而重点实施。同时,通过建立全市海域清洁常态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考评验收办法、工作细则等,采取承包责任制方式对沿西湾海岸约岸线进行日常长效管理清洁、维护,保持了西湾海域的清洁与美观。行政中心区2013年7月开始进行不定期组织人员清理,2013年9月20开始进行包月清理,定期进行巡查清洁,2014年6月纳入美丽海滩工程进行常态化管理;北海市海洋局研究起草并报市美丽办印发了《北海市清洁海滩责任区划分和经费保障实施意见》(北

 

美发[20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市工程项目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在市留成部分(扣除招商引资优惠条款规定支出)安排10%作为全市清洁海滩经费,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征收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原则上安排不低于当年海域使用金征收的20%作为清洁海滩经费。目前,在市级层面,已根据市相关单位的申请向市财政申请清洁海滩经费30.8万元。

六是海洋监测工作效果显著。已严格依照监测方案开展用海管理监测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管理单位的监管协作,每月并定期向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报告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开展和完成情况。今年,我区荣获国家海洋局《2013年全国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完成优秀单位》通报表彰。由于我区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方案需在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年度海洋监测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后,依据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完成。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制定工作方案,在国家海洋局3月份按时下达方案的前提下,我局也能以最快的工作时效按要求制定出我区的工作方案。

七是海洋灾害应急工作能力逐步提升。今年已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498万元,建设波浪浮标三套,以提高海洋自然灾害风暴的观测水平和海洋预报的精确度。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广西海洋灾害应急工作的重视。

九是行政执法效果突出。根据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由我局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海监总队牵头,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水产畜牧局和广西海事局研究联合下发了《广西海域开采海砂综合治理联合行动工作方案》,从7月底开始,组织沿海三市支队、大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2014年7月-9月,海监总队联合沿海三市六部门200多名执法人员,分别在合浦县海域及铁山港海域、大风江海域、茅尾海海域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查扣非法采砂船18艘,驱离涉嫌非法船只15艘,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盗采海砂的嚣张势头,遏制了非法盗采海砂行为。

3、评议内容:办事效率

意见建议:1.希望自治区海洋局能加快业务审批速度;2.办证环节时间过长一些,希望能提高办证速度;3.希望能提高审批速度;4.希望审批流程更简化一个点,可以通过上网报批的方式电子政务工作日希望能缩短到十五天; 5.希望能提高办事效率,打什么申请最好能马上下,快一点;6.海洋方面的宣传太少建议多做一些海洋办事流程和审批等指南;7. 建议出台更多的便民服务,同时简化方面的办事手续;8.建议提高办事效率;9.上报的项目希望能审批快些,时间上比现在缩短一半或三分之一;10.时效快一点,效率高一点;11. 我们在北海市,离南宁比较远,有时候我们可能安排不到位,作为市级的项目和申请人员方面,希望给我们更多的时间完成;12.希望精简审批流程,如用海报批,需要提交的资料可以少一点;13.希望能够提高审批方面的工作效率;14.希望能提高文件处理方面的工作效率;15.希望审批快一点,资料齐全希望一两天就可以办好,如果能联合审批更好;16.希望在办事指南上列得更细一点;17.希望用海海域审批下放到地级市县希望审批程序简化,时间缩短;18.希望减少用海的审批环节;19.希望提高项目行政审批效率;20.办理入海预审事项时,出现材料重复现象,建议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就无需重复再交到区海洋局了,区海洋局对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进行审核即可;21.外地企业办理海域使用证,办理成功的文件现在需要企业再去拿,希望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22.希望简化用海预审的程序,不要再去征求各个部门的意见,符合规划的市海洋局就可以报了;23.希望能够办一个审批流程卡。让别人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去一次就能够办好;24.简化用海域审批流程,材料简化,缩短时间;25.再简化一点材料的数量和程序,大家也方便一点;26.组织对项目的评审会议规范一点.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以服务为导向,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资料、下放审批权限、积极协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自治区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由原45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原30个工作日提速为20个工作日;外国人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审批:原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原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拆除或者闲置审批:原10个工作日提速为8个工作日;用海预审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海域使用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临时用海审核: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讲究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爱民措施。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加快办证速度。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无需重复再交到区海洋局了,区海洋局对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进行审核即可。

三是及时公示公开。今年5月中旬,我们在门户网站公开部分报批流程办法,如《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及《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流程办法。今后,我们将继续补充完善报批流程,并印发办事流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手段,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办公效率。同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环节的批复效率。

五是注重集中服务。目前我局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办都备有办事流程图供咨询,我局的门户网站也有审批流程可供查阅,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机制,做到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规范。使指南更加规范和详细。

六是提升主动服务水平。我局一直重视、关注并支持北海市的发展,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北海市大力支持和配合,不断加强与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沟通,局领导也多次到北海市进行现场办公,尽可能的解决临海产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5月12日,我们积极举办了“第二届国际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专题展览”,随后又在6月18日举办了“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活动,在社会中得到广泛良好的群众反映,推动了海洋宣传方面的发展。

八是规范会议。我局将重新梳理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提高效率。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刘斌副局长负责,办公室、法规和规划科技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是简化了审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一直工作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于实施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逐项重新编制、优化工作规范和流程图,做到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情况,于3月20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修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工作规范的报告》行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实施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其中,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无需重复再交到区海洋局了,区海洋局对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进行审核即可。

二是化了办事流程。2013年底我局已审核上报《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14年3月经自治区审改办核定批复。《规范》中明细列出了我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申报流程,并附有审批流程图表及文字说明。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窗口申报项目收件、取件统一经窗口办理规定,我局政务服务窗口严格依据政府审批的工作流程办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依据政务办理工作流程,企业行政审批办理事项批复需到政务服务窗口凭“收件通知”原件领取,并需在手续办理完成后对工作做出现场评价;今年已申请“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海底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等六项审批业务通过网上申报,下一步将继续争取更多业务审批事项通过网络报批,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

三是好了宣传和提示。我局投入资金制作一了些海洋办事流程和审批等指南宣传小手册发放到本系统各相关单位,同时将最新批复的海洋办事流程和审批等指南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宣传。

四是沟通合作得到了强化。我局加大了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本局机关业务处室的沟通,紧紧围绕海洋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实现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合作效率。

五是“灵活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我局一直重视、关注并支持北海市的发展,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北海市大力支持和配合,不断加强与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沟通。今年9月,我局还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配合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对北海海洋部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11月中旬,我局再次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配合国家海洋局法制与岛屿司对北海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局领导也多次到北海市进行现场办公,尽可能的解决临海产业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是公示公开力度逐步增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一服务二公开”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切实做到了与服务对象相关的审批事项都可以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询。

4、评议内容:服务基层

意见建议:1.到基层少了一些,希望他们多到基层关心员工的困难;2.多下来指导工作,多对具体业务进行指导;3.加大对基层的能力建设的扶持力度;4.希望多下基层调研执法工作;5.希望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如:用海方面;6.希望海洋局协调好市县政府的工作,促进执法;7.希望领导深入基层了解我们的工作,关心职工的生活;8.希望能加强对基层市县海洋环境保护业务的指导;9.上级对下级的工作监督、领导远远不够,做不到上通下达,这几年对下面都是不了解,不管我作为一名技术人员,也算是一名高工了,上级对技术工的重视没有以前强了,上级领导,在用人、用车问题,关心职工,清廉方面都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10.希望多支持北海合浦的海上工作。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强化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教育,强化廉政建设,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每个处室(单位)至少每个季度一次基层调研。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一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局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局机关各处室密切配合,通过实地走访、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上级、同级、下级、用海企业、涉海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对基层提出意见进行了切实的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今年,我局持续加大了对沿海三市和服务对象的业务指导,并多次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三市海洋部门进行协商和整改,多次组织召开了项目用海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解决用海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我局将进一步密切联系基层关系,建立与基层、部门、企业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管理单位的沟通协作,搭建业务交流平台。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在全局形成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五是进一步重视基础能力建设。我局在中央分层海域使用金方面继续向地方倾斜,支持地方海洋局加快海洋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尤其是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海域和海岛监视监测网络建设等。同时,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并加强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多与沿海市县基层海洋管理部门开展业务交流,积极为基层海洋管理人员提供业务指导。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刘斌副局长负责,法规和规划科技处、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预报减灾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是及时做好了上传下达工作。只要不涉及秘密,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及时将上级单位的指示精神向下传达,没有出现错、漏、压现象。

二是逐步加大了指导力度。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下级单位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对各市局、分局、支队(大队)提出的业务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和详细回复,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下基层指导帮带,及时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沟通协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了北海市涠洲岛国家级珊瑚礁海洋公园管理机构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对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地方海洋部门解决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增加了下基层调研次数。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到沿海三市(县)开展调研活动,其中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领导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12次,做到了对基层情况熟悉、熟知。其中,我局一直重视、关注并支持北海市的发展,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北海市县大力支持和配合。

四是加大了培训力度。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结合下基层调研的同时开展培训活动,为各市局、分局、支队(大队)培养了不少法规、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人才,这些人才在各单位工作中都起到了挑大梁的作用。

5、评议内容:部门建设

意见建议:1.钦南区海洋局对群众说话不算数;2.希望能提高基层职工工资待遇;3. 希望提升职工福利;4.希望工资每个月在原来的基础上加200-300元。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1通过2014年3月至9月6个月的整改,使办证时间由以前四个月(120天)办结缩短至45~50天;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工资、福利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不多发,不少发。

整改措施:

一是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路线观念,提高了主动服务意识。

二是优化办证受理程序,将原来海洋分局受理模式,改为基层海洋站直接受理模式,减少办证群众往返路程和时间。

三是出台日常办证工作制度,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明确要求基层海洋站接到群众养殖用海申报材料后,须当天受理,若天气及潮期允许的情况下,当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

四是建立帮办制度。外业调查工作结束后,其余的审批环节由海洋经办人员全程负责,从而杜绝养殖用海户需往返多次才能逐级申办完手续的现象,减少了群众的办证成本开支,

五是3月29日,颁布实施了《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充分的养殖用海证审批依据,消除审批不合法规的顾虑,提高了审批效率。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成立宣传小组,进村到户进行宣传,在沿海各镇、村张贴《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办证流程以及受理模式。让群众彻底了解办证流程及受理模式。

七是做好公示和解释工作。及时通过局网站公开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工资、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引导更多职工关注和理解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政策;局人事财务工作人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由高永达局长负责,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是办事效率得到提高。平均每本海域使用权证的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20天缩短至45~48天,减少了群众办证成本,群众对现在的办证流程及方式较为满意,半年来没有出现因办证效率低而上访的事件。

二是宣传效果显现。2014年4月至7月三个月期间,通过在沿海各镇、村张贴《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办证流程,宣传车每周两天不定时、不定点到各村宣传,新的办证审批流程在各个基层海洋站上墙。群众前来办事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是注重了培训。钦州市海洋局钦南区分局对全部基层办证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培训,综合业务能力得到提升,服务质量明显上升。

6、评议内容:美丽广西

意见建议:1.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多投入一些资金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把排水沟之类关于美丽广西的相关工作做好; 2.北海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有个装修店在居民区喷油器; 3.大环境污染,小环境清洁没有用,北海市铁山港区有炼油厂、钢铁厂使公路到处是粉尘,树叶是白色或黄色的,现在人需要带口罩工厂排酸水到海里,现在又准备筹备造纸厂树叶收集飞焚烧造成二次污染; 4.加大农村水利、道路的投入力度; 5.清洁工作做了,但是没有维护好; 6.清洁员工作加多一个班次;7.上级多下乡,带点资金来买垃圾筒、垃圾车、请清洁工,单靠几个干部是不行的; 8.塑料袋到处扔,回收难,也溶解不了,希望企业不要生产塑料袋;9.希望能够长期坚持下去;10.应该长期开展,现在没人管理希望像警察那样,政府分片区管理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领会和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3〕6号)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总体要求,按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队选派、督促检查等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学习、宣扬典型,广告宣传等方法,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动员,不仅要做到家欲户晓,而且要动员群众全员参与,做到人人支持,户户参与。

二是增加支持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硬化农村道路,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为村里建设一批垃圾池,添购垃圾车,分类垃圾桶等垃圾设施,加强农村清洁工作。

三是筹措项目资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协调农业、交通、国土等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村里的道路硬化;二是与农业、水利部门沟通,修建水利工程和排污沟项目。

四是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的农村保洁工作制度,制定监督管理制度,设立督察责任人,加强农村清洁的监督管理。

五是建议驻村当地政府加强环保制度的落实,突出加强企业管理和污染的治理,制定公共区域保洁制度,建设美丽、清洁的环境。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是宣传动员工作有力。在田东县和思林镇两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工作队在去年活动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会议组织学习,宣传各级政府有关政策和要求。村里成立了活动工作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和措施;宣扬典型,利用广播、墙报、标语、横幅等文化阵地,宣传好人好事和活动开展效果,让群众及时了解信息;激发群众主动性,增强集体荣誉感;广告宣传,在三个村共制作宣传广告牌33个,对活动开展进行宣传;有效的加强了活动氛围,做到家欲户晓,人人皆知,村里的群众清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参与清洁活动的积极性太太提高。

二是积极落实了帮扶资金投入建设。2014年我局积极落实工作要求,前后两批共筹措帮扶资金70万元,加强帮扶村的基础建设,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我局工作队员积极协助村“两委”按制定规划进行建设:硬化村内道路60多米,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为帮扶村里建设垃圾池30个,添购垃圾斗车50辆,分类垃圾桶180个,铁锹70把,镰刀60把,扫把130把,建设垃圾焚烧炉一座,安装太阳能路灯60个。村里的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完备,为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村民加强农村清洁工作积极性。

三是积极主动协调了项目和资金,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交通、国土等部门,争取把帮扶村列入田东县整县推进项目,加强帮扶村的基础建设,提高帮扶村建设力度2014年坛乐村列入整县推进项目,真良村、定阳村被列为重点村屯计划;与水利部门沟通,加强帮扶村水利设施建设,对帮扶村渔塘、水池和水渠等水利设施进行整治维护,对达寒江水渠的坍塌部分进行维修建设,有力保证了群众正常的农业生产和生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加强了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并建立了长效机制。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和保洁机制,每户一份村规民约、保洁责任卡、承诺书,实行房前屋后“三包”,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责任划分到户,村组干分片包干负责组织和监督,建立村集体义务劳动日,定期对村屯进行清洁。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三个帮扶村落实保洁员制度,每个屯(组)配备了一名保洁员。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整个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五是积极建议驻村当地政府加强环保制度的落实。重点是加强工矿企业污染的治理和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定公共区域保洁制度,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及时改进,建设美丽、清洁的环境。

7、评议内容:提供服务

意见建议:1.办理贷款抵押的时候,指定评估公司评估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政府指定感觉是垄断了;2.用海指标太紧张,建议多向国家海洋局申请用海指标,同时对企业多辅导用海政策;3.民生工程海堤、水利、道路交通审批涉及到用海方面,希望能得到用海指标的支持;4.抵押登记是要求到制定评估公司或者部门进行评估,这样很不合理;5.加大海域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6.希望能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的工作,多与其沟通交流。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1、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完全取决于市场;2、每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国家海洋局申请围填海指标倾斜;3、在我局权限范围之内,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的工作,加强沟通交流。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市场规律,做好解释工作。现国家海洋局还没有针对办理贷款抵押时指定评估公司评估的做法,在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过程中,主要是海域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抵押权人认同价值评估,并双方签署具有法律效率的协议即可,不存在海洋部门指定评估公司的现象,完全取决于市场。对于海域使用权抵押和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工作的相关事宜,我局在权限范围之内加强配合,同时注意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国家海洋局申请围填海指标倾斜,力争保障我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海。

三是加强基层调研,对用海企业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做好用海申报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海域和海岛管理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一是用海保障有力。我局于2013年底针对围填海指标进行了充分的安排使用并及时向国家汇报情况,在围填海指标整体紧张的情况下国家海洋局于2014年下达我区指标,保持上年同水平,为我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海安排提供了保障。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获得好评。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和注销抵押登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审核,针对抵押过程出现的新形式、新情况,业务处室能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受理的市海洋局、海域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进行核实,规范抵押要求,并多次进行风险告知,获得了抵押权利人的好评。

三是配合和解释工作效果逐显。对于海域使用权抵押和配合渔业、渔港、渔船、渔民工作的相关事宜,我局在权限范围之内加强了配合,同时也做好了解释工作,服务对象对我局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8、评议内容:其他

建议意见:1.希望海洋渔业和旅游业分离。

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此项评议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涉及到渔业和旅游相关部门。

整改措施: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责任分工:由张光忠副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办理。

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通过与服务对象的耐心沟通和详细解释,更多的群众熟知了我局的职责范围,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整改工作要求

我局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时间抓好整改,严格问效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确保绩效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领导率先垂范。整改落实工作由我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党组根据分工,明确责任,对整改事项具体抓,勇于担当,亲自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处室(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抓紧整改落实。按照整改分工,各牵头领导和处室(单位)要拿出具体整改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上下互动,各负其责,真整实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凡是具备条件近期能解决的,要采取有力措施,按时间要求抓紧整改落实;需要长期努力的,要以积极作为的精神,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好阶段性的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绩效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任务件件落实。
  (四)接受群众监督。把整改方案作为我局对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群众标准,开门整改,整改内容要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整改项目要重整重改,确保改一件成一件,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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