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广西北部湾海洋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的要求,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北部湾海洋生态保护的建议》(第20160145号),由我局作为会办单位协助你厅办理。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有关建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针对第一和第三条建议,我局将坚持陆海统筹,重点实施一批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工程,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一是将继续联合自治区环保厅、住建厅、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对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市进行治理入海环境污染工作情况大检查,并对四个市履行2014年《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南流江流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评分。经过2014年起连续两一年多次核查督促整改,广西沿海陆源入海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度,2015年水质有所好转。同时将在全区统一部署下,继续配合实行各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责任制及入海江河污染防治的“河长制”,实行流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有效措施,促进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治理。每年2015年初,我局都召开全区海洋系统2015年度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广西近岸入海污染环境保护工作会,针对广西入海污染防治进行交流,部署全年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我局配合自治区环保厅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动我区海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我局积极申建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2015年北海市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获国家海洋局批准通过,是我区第一个获得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目前北海市委、市政府正按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各项指标要求,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四是自2013年来,我局分三期总投入3200万元,采购海洋水质生态监测浮标17套,2015年全部建成运行,在我区沿海重要港湾、河口、赤潮多发区等重点敏感区域开展监测,并建立了海洋生态安全预警预报应急反应系统,为沿海生态安全提供保障。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化陆海统筹、入海河流流域联动防控,开展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进一步推进建立陆海统筹工作机制,与水产、海事部门签订陆海统筹工作合作协议,重点推进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和港口、船舶排污治理。继续实施入海河流流域综合整治,联合自治区环保、建设、水产、海事部门,定期开展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联合检查,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督促入海河流流域加强陆源污染整治,减缓海洋环境压力。根据《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北海市合理布局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为广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针对第二和第五条建议,我局坚持科学规划,促进沿海产业合理布局、发展。一是广西海洋生态保护规划工作系统铺开,2015年《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和各有关单位评审,年底基本完成规划报批稿的修改完善工作,2016年将在进一步完善后报自治区政府审批。二是2015年基本完成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形成红线区划定初稿。三是我局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通过严把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继续推动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过快增长,严格控制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污染物排放和海洋倾废。

    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海洋工程项目海洋环评的审批。将严格要求海洋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和倾废区的选划等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并依法编制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切实加强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管理,督促海洋工程项目业主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针对第六条建议,我局继续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我局在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一直明确要求项目业主落实海洋生态补偿,落实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补偿费的收缴,专款用于海洋环境保护,保障海洋生态恢复,污染治理的经费来源,促进海洋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下一阶段,由于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海工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需要依法由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台相应的收费许可和价格标准。目前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尚还未不够完善,尚无国家生态补偿的顶层设计,对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责任界定不明确,对生态补偿的内容、标准及方式缺乏科学的评估和权威的认定,海洋生态补偿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愿意积极配合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推动海洋生态补偿赔偿金收费许可各项制度的出台,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来强化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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