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法制办、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我厅受理都安县关于韦洲等同志信访事项,经研究,定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信访事项复核征询意见会,特邀请贵单位一名专家(或律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11楼会议室(青山路8-2号)。

三、会议内容

关于韦洲等同志复核信访事项,听取“第三方”对复核事项的意见。复核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一名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人员。

(二)邀请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法制办、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各1 名专家(或律师)作为“第三方”人员参加。

(三)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到会指导。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

(二)信访事项主办人员介绍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主要依据。

(三)参会“第三方”人员发表意见。

(四)与会专家(律师)研究出具意见书。

六、相关要求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要求,请专家学者侧重于专业知识和政策视角把握,律师从法律视角把握,尽最大程度地保征复核意见公平公正。“第三方”需坚持客观独立、依法依规、慎重妥当的原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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