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规程的规定,下列用海用岛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登记。现向社会公布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方式/用岛性质

用海期限(发证登记日期起算)

备注

1

兰州至海口

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建工程项目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海市铁山港湾海域

27.6611

透水构筑物用海—跨海桥梁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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