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规程的规定,下列用海用岛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登记。向现社会公布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方式/用岛性质 |
用海期限(发证登记日期起算) |
批复时间 |
备注 |
1 |
防城港企沙港区 潭油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项目(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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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海域 |
90.1210 |
开放式航道 |
2年 |
2021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