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规程的规定,下列用海用岛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登记。向现社会公布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海域、海岛使用权人 |
用海、用岛位置 |
用海、用岛面积 (公顷) |
用海、用岛方式/用岛性质 |
用海、用岛期限(发证登记日期起算) |
批复时间 |
备注 |
1 |
防城港市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新增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 |
防城港市海洋局 |
防城港市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海域 |
0.9963 |
透水构筑物 |
50年 |
2021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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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道G228丹东之东兴广西滨海公路龙门大桥工程施工配套设施使用擦人墩无居民海岛的项目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簕沟墩以北,茅尾海龙门海峡东侧 |
0.2441 |
交通运输用岛 |
4年 |
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