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完成了《国能广投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铁路专用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2年4月1日至4月19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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