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认识,推动我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3月1日下午,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分局组织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学习贯彻会议,全局约40名干部职工集体参加会议。
会上,分局领导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结合典型事例对重点内容进行深刻剖析和系统讲解,并要求干部职工对《条例》总则、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取得、海域使用与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要摸索吃透,在海洋工作中贯彻执行。
分局领导在会上作了讲话,对《条例》的出台背景进行了介绍,并指出《条例》最大的亮点是今后广西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将实行“招拍挂”制度,合理地体现海域使用价值,将过去由省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形式的海域使用权登记职能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广西海域立法上的一个空白,标志着广西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依法治海、管海、用海、兴海,促进广西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要求分局的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担当,落实责任,主动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促进全区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