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组织公安、水产、卫计、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执法部门,配合防城港市海洋局港口区分局,派出执法人员170人,对防城港市港口区簕山至山新岸线沿岸1600公顷海域非法围海、霸海设施进行依法拆除工作。
近年来,在近海养殖高利润的驱使下,加上周边地区因工业、旅游需要驱赶非法养殖者,导致港口区簕山至山新岸线附近海域非法养殖现象不断增多。这些非法养殖者利用木桩渔网围海、霸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海域使用管理秩序,损害周边海洋环境,引发群众用海纠纷。
为贯彻落实好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中关于经营性项目用海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新规定,港口区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养殖用海设施清理行动,以规范海域确权登记工作。其中第一期清理簕山至山新岸线附近海域围海、霸海设施于当日基本完成,取得预期效果,有力打击了性质恶劣的围海、霸海行为。这次行动受到当地群众“从严从快”的呼声也较为强烈,防城港市海洋局港口区分局把握机遇,将在港口区开展一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向群众普法,在群众中树立正确海域使用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用海,合理用海,为后续海域使用招拍挂工作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