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在青岛市共同组织沿海省市召开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旨在推动沿海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自治区海洋局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承担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前往参加。

会上,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发改委、海洋厅(局)等7个省市分别就各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国家海洋局张占海司长指出,开展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是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细化落实到具体海域空间单元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实现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协调的主要手段,是细化管控海洋空间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徐林司长在总结时对座谈讨论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同时强调,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沿海省(区、市)要抓紧完成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各地要按照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基本理念、发展方向和管控要求,扎实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等基础工作研究,根据不同海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定位,科学谋划和有效管控海洋开发活动。此外,徐司长将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完成时间节点由文件规定的6月底放宽到了7月底。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7个沿海省市各级发改、海洋部门,海洋有关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单位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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