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海洋局联合印发《广西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旨在打破“一片海域一项使用权”的传统平面用海模式,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海域分层立体设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10月16日,北海市海洋局工作人员赴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大道一期工程项目现场实地勘查。
随着向海经济快速发展,用海需求持续增加,海域空间资源稀缺性日益凸显,海洋开发利用向立体化方向发展。海域分层立体设权登记前,海域使用权按一片海域一个用海主体进行登记,不同的用海项目在同一块区域不能同时登记。推行立体分层设权,就是向垂直海洋空间要资源,实现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分层利用,在用海互不冲突前提下,对各个独立层级分别设立海域使用权,实现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此前,广西已于2022年在沿海三市开展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形成一批实践案例,但各地做法存在差异,缺乏全区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指南》的出台,标志着海域分层立体设权不动产登记从地方自主探索迈向全区规范化实施新阶段。
此次施行的《指南》,适用于在广西管辖海域内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排他性用海不动产登记,要求在已确权登记的海域进行分层立体设权的,应当先办理原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新设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指南》明确了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等登记类型的适用情形、申请材料、审查要点等。
《指南》的印发,标志着广西海域分层立体设权由用海审批环节正式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沿海三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可进一步规范海域分层立体设权登记行为,保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服务广西海洋强区建设和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