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扎实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全区生态质量指数保持一类,生物多样性丰富度位居全国第三。柳州市实现全国水质排名“六连冠”,南宁邕江、柳州贝江入选第四批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柳江(柳州市段)入选2025年国家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柳州市城中区、北海市海城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南宁市上林县、桂林市阳朔县、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上林县、阳朔县实现“双料”国家级生态荣誉突破。
环境空气状况。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细颗粒物(PM.)浓度为25.9微克/立方米,比2024年上升2.0%,优于年度目标0.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考核结果为96.1%,比2024年下降1.0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0.1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1%,比2024年上升0.1个百分点。
水环境状况。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9.1%,与2024年持平,好于年度目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5.0%。
海洋环境状况。全区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优,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94.9%,优于93.0%的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土壤环境状况。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生态系统状况。全区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5.06,生态质量为“一类”,与202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森林覆盖率为60.74%,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海总面积的20.74%。
声环境状况。全区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96.1%,与2024年持平;夜间达标率为86.8%,比2024年下降1.8个百分点,优于85.0%的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3分贝,与2024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核与辐射安全状况。全区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全年未发生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核与辐射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
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全区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100%,与2024年持平。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91.2%~97.5%,平均比例为95.2%,扣除沙尘等异常超标天后为96.1%,比2024年下降1.0个百分点;超标天数比例为4.72%,其中,轻度污染占4.1%,中度污染占0.47%,重度污染占0.11%,严重污染占0.04%。超标天数中,以PM.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55.6%;其次是O,占超标天数的25.5%;再次是PM ,占超标天数的18.9%(均为受沙尘影响天气);无以SO、NO、CO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
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54~3.20,全区综合指数为2.87,比2024年下降0.3%。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综合指数进行排名:第一名河池,第二名防城港,第三名(并列)北海、崇左。
2025年,全区二氧化硫(SO)、二氧化氮(NO)、可吸入颗粒物(PM )、细颗粒物(PM.)、一氧化碳(CO)、臭氧(O)年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25.9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122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相比,SO、O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2.5%、3.9%,NO、PM 、CO年均浓度持平,PM.年均浓度上升2.0%。
14个城市SO年均浓度范围为5~10微克/立方米。按照SO年均二级标准限值(60微克/立方米)评价,SO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照SO日均二级标准限值(150微克/立方米)评价,14个城市SO日均浓度达标率均为100%。
14个城市NO年均浓度范围为11~21微克/立方米。按照NO年均二级限值(40微克/立方米)评价,NO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照NO日均二级限值(80微克/立方米)评价,14个城市NO日均浓度达标率均为100%。
14个城市PM 年均浓度范围为35~50微克/立方米。按照PM 年均二级标准限值(70微克/立方米)评价,PM 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照PM 日均二级标准限值(150微克/立方米)评价,14个城市PM 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98.0%~100%,全区平均达标率为99.8%。
14个城市PM.年均浓度范围为22~29微克/立方米。按照PM.年均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评价,PM.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按照PM.日均二级标准限值(75微克/立方米)评价,14个城市PM.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93.6%~99.7%,全区平均达标率为97.3%。
14个城市O年均浓度范围为110~134微克/立方米。按照O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160微克/立方米)评价,O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O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97.0%~99.7%,全区平均达标率为98.4%。
14个城市CO年均浓度范围为0.9~1.2毫克/立方米。按照CO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4毫克/立方米)评价,CO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比例为100%;14个城市CO日均浓度达标率均为100%。
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全区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0%,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96.6%,比2024年下降1.3个百分点。超标天数比例为4.0%,其中,轻度污染占3.56%,中度污染占0.31%,重度污染占0.11%,严重污染占0.04%。超标天数中,以PM.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56.2%;其次是O,占超标天数的27.3%,再次是PM ,占超标天数的16.5%(均为受沙尘影响天气)。无以SO、NO、CO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
全区7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77~3.29,平均为2.63。7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综合指数进行排名,金秀、那坡和凤山等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柳江、北流和灵川等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全区75个县(市、区)SO、NO、PM 、PM.、O和CO年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25.2微克/立方米、116微克/立方米和1.0毫克/立方米。与2024年相比,PM 、PM.浓度上升,NO和CO浓度持平,SO和O浓度下降。
酸雨
酸雨频率 2025年,全区总体酸雨频率为32.2%,比2024年下降15.8个百分点。14个城市酸雨频率与2024年相比,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和崇左等11个城市的酸雨频率下降,河池和来宾2个城市的酸雨频率上升,贺州保持不变。
降水酸度 2025年,全区14个市降水年均pH值为5.32,比2024年上升0.15个pH值单位;低于5.60的城市比例为50.0%,比2024年下降35.7个百分点。
化学组成 2025年,降水中主要阳离子为铵离子和钙离子,主要阴离子为硫酸根和硝酸根。其中,硫酸根当量浓度占阴离子总浓度的39.06%,硝酸根占29.12%,硫酸根和硝酸根浓度高于其他阴离子当量浓度,表明全区酸雨污染以复合型酸雨为主。
淡水环境
河流
2025年,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Ⅰ~Ⅲ类水质)为99.1%,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其中,Ⅰ类水质断面26个,占23.2%;Ⅱ类水质断面72个,占64.3%;Ⅲ类水质断面13个,占11.6%;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0.9%;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按流域评价,珠江流域的西江干流、桂江支流、柳江支流、郁江支流和长江流域、粤桂沿海诸河流域、红河流域水质状况均为优。
重点流域
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4个重点流域1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除钦江流域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水质为Ⅳ类外,其他10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4个重点流域干流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2024年持平。
湖库
2025年,全区监测龙滩水库、万峰湖、洪潮江水库和岩滩水库4座重点水库。4座水库的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质总体为优,与2024年持平。其中,龙滩水库水质从Ⅰ类变为Ⅱ类,岩滩水库水质从Ⅱ类变为Ⅰ类,万峰湖和洪潮江水库水质保持为Ⅱ类。4座湖库均为中营养状态。与2024年相比,龙滩水库由贫营养状态变为中营养状态,其他3座湖库均保持中营养状态。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2025年,全区14个城市32个在用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与水量达标率均为100%,与2024年持平。
全区73个县(市、区)95个在用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与水量达标率均为100%,与2024年持平。
地下水
2025年,全区共监测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28个,其中,区域点位24个,Ⅰ~Ⅳ类水质18个(比例75.0%),V类水质6个(比例25.0%);饮用水源点位2个,Ⅲ类水质和Ⅳ类水质各1个;污染风险监控点位2个,Ⅲ类水质和V类水质各1个。
海洋生态环境
近岸海域海水
2025年,全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总体为优。40个监测点位中,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94.9%,优于国家考核目标(93.0%)要求,比2024年上升2.0个百分点。其中,春、夏、秋三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96.0%、96.3%和92.6%,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海洋沉积物
2025年,广西近岸海域表层沉积物综合质量等级为“优”。30个国控点位沉积物质量等级属于“优”的点位比例为96.7%,比2024年下降3.3个百分点。其中,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第一类标准的点位比例为90.0%,第二类为10.0%。与2024年相比,第一类和第二类均持平。超第一类标准监测指标为铜和锌。沿海三市近岸海域表层沉积物综合质量等级均为“优”。
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2025年,全区开展监测的涠洲岛珊瑚礁、山口红树林、北仑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均为健康状态,海草床生态系统为亚健康状态。与2020年相比,涠洲岛珊瑚礁生态系统活珊瑚覆盖度各断面均值下降4.2%、硬珊瑚补充量各断面均值由0增加到0.09个/m^2;山口红树林生态系统红树林面积与密度分别增加4.0%和36.3%;北仑河口红树林生态系统红树林面积与密度分别增加6.0%和57.2%;广西海草床分布面积下降67.7%,海草盖度下降23.7%。
入海河流
2025年,全区11个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Ⅰ~Ⅲ类水质)为90.9%,与2024年持平,总体水质状况为优。
直排海污染源
2025年,监测的45个直排入海排污口,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与2024年持平。
海水浴场
2025年,北海银滩海水浴场优良率为100%,比2024年上升5.9个百分点;金滩海水浴场水质优良率为100%,与2024年持平。
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
2025年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水土流失
2025年,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84.90%。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35855.8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5.10%。其中,轻度侵蚀面积24707.6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8.91%;中度侵蚀面积5497.6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5.33%;强烈侵蚀面积2442.9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81%;极强烈侵蚀面积1904.8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31%;剧烈侵蚀面积1302.8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63%。与2024年相比,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02.97平方公里。
石漠化
广西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100.35万公顷,比2021年监测结果减少4.65万公顷,减幅达4.4%。石漠化土地植被覆盖度由前期45%提升至47%,呈现出林草面积质量“双提升”、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的良好态势,岩溶地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自然生态
生态质量
2025年,全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为75.06,比2024年下降0.09个指数值,生态质量等级保持“一类”。14个设区市生态质量指数范围为67.57~81.00,其中,12个设区市生态质量等级为“一类”,南宁、贵港2个设区市为“二类”。111个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范围为49.01~91.94,其中,76个县(市、区)生态质量等级为“一类”,27个县(市、区)为“二类”,8个县(市、区)为“三类”。
生物多样性
生态系统多样性 广西拥有森林、竹林、灌丛、草原、自然湿地等多种类型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有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海岛、海湾、河口等多种类型的海洋自然生态系统;有农田、人工林、人工湿地、人工草地和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
物种多样性 广西现有野生脊椎动物190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324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9种,包括白头叶猴、东黑冠长臂猿、中华白海豚、布氏鲸、鳄蜥、中华穿山甲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5种,包括褐翅鸦鹃、弄岗穗鹛、白眉山鹧鸪、水鹿等。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显著,与2020年相比,白头叶猴由1200多只增长到1400多只,东黑冠长臂猿种群由4群34只增长到5群39只,瑶山鳄蜥由410只增长到520只,已经形成全国最大的鳄蜥人工繁育种群。
广西已知分布有本土高等植物10466种,隶属于373科、2220属,其中:苔藓植物1292种,隶属于108科、347属;石松类和蕨类植物933种,隶属于38科、128属;种子植物8241种,隶属于227科、1745属。南宁国家植物园创建取得阶段性进展,自治区层面成立工作专班,各项创建提升任务有序开展,已组织编制本底调查报告及申请评估相关材料。开展国内首次叉叶苏铁野外回归,2025年回归叉叶苏铁等6种珍稀濒危植物累计1600余株。
外来入侵物种
2025年,持续开展广西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出版《广西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图谱》,记录外来入侵物种133种,其中植物98种,隶属于33科71属;动物35种,隶属于26科32种,为广西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监测提供参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加强福寿螺联防联控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深入推进福寿螺防控治理。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
广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04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17万平方千米。广西绝大多数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各类典型生态类型均划入生态保护红线。2025年核实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37处,未涉及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且均已开展整改,有效督促各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广西建立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地223处,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管控分区将进一步科学合理优化,数量较多、交叉重叠和破碎化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自然资源及利用
耕地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2024年全区耕地面积为333.69万公顷,比2023年增加5.01万公顷。其中,水田164.02万公顷(占耕地总量的49.15%),比2023年增加0.08万公顷;水浇地0.98万公顷(占耕地总量的0.29%),比2023年增加0.11万公顷;旱地168.69万公顷(占耕地总量的50.55%),比2023年增加4.82万公顷。
森林 根据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数据,全区林地面积1604.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0.74%,森林蓄积量9.91亿立方米,森林面积1443.61万公顷,人工林面积976.41万公顷。
湿地 广西湿地资源禀赋优越,类型多样,喀斯特湿地及近海与海岸湿地特色鲜明。根据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数据,全区全口径湿地面积约91.85万公顷。其中红树林面积约1.08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二。截至2025年底,广西现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4处、自治区重要湿地43处。
草原 广西草原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桂西、桂北和桂中等地的山地、丘陵地带,属于南方草山草坡类型,是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25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数据,全区草原面积27.27万公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草原动态监测结果,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3%。
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
2025年,全区14个地级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5分贝,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较好”。其中,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较好”城市占64.3%,“一般”城市占35.7%,无“较差”“差”的城市。与2024年相比,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的城市比例上升7.2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5年,全区14个地级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6.3分贝,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其中,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好”城市占85.7%,“较好”城市占14.3%,无“一般”“较差”和“差”的城市。与2024年相比,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评价为“好”“较好”的城市比例不变。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25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共监测158个点位,全区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96.1%,夜间达标率为86.8%。与2024年相比,昼间达标率持平,夜间达标率下降1.8个百分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城市中,桂林、贺州、来宾、崇左、南宁、百色、河池、梧州、柳州、贵港10个地级城市夜间达标率高于《关于印发“十四五”及2025年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指标计划的函》(环办大气函〔2025〕409号)中夜间达标率85.0%的目标要求,北海、玉林、防城港、钦州4个地级城市夜间达标率低于85.0%,其中,夜间达标率最高的为桂林(92.8%),最低的为钦州(76.0%)
辐射环境
2025年,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31个,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陆域辐射环境
陆地γ辐射 全区20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环境γ辐射剂量率连续自动监测结果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月均值测值范围为46.8~96.6纳戈瑞/小时,与202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空气 全区气溶胶和沉降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钾-40、铅-210、钋-21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其他人工伽玛放射性核素未检出。空气(水蒸汽)和降水中氚活度浓度、空气中气态放射性碘同位素均未检出。
水体 广西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水体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以及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地下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以及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铅-210、钋-21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土壤 全区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钍-232、镭-226和钾-4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本底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锶-90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电磁环境 全区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点的功率密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近岸海域辐射环境
海水 近岸海域海水中氚、碳-14、锶-90、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其他人工伽玛放射性核素均未检出。其中海水中钴-60、锶-90、钌-106、铯-134和铯-137活度浓度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限值。
海洋生物 近岸海域海洋生物牡蛎和浒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铅-210和钋-210、碳-14、钾-40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氚及其他人工伽玛放射性核素均未检出。
核电基地周边海域海洋辐射环境
海水 防城港核电基地周边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防城港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历年测值基本一致,锶-90和人工γ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且锶-90、钴-60、铯-134和铯-137活度浓度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规定的限值。
海底沉积物 海底沉积物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核电运行前本底值、防城港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历年测值基本一致,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环境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海洋生物 海洋生物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核电运行前本底值、防城港核电厂监督性监测历年测值基本一致,鲈鱼、虾、牡蛎和红树林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环境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其中,鲈鱼和虾中氚、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低于《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 14882—94)规定的限值。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气候
气温 2025年,广西平均气温21.4℃,比常年偏高0.5℃,为1961年以来第6高,比2024年低0.16℃。2月、11月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3月、5—8月气温正常,其余各月气温均偏高。
广西各地年平均气温17.0~23.9℃,与常年相比,大部地区年平均气温偏高,其中桂林市大部及贺州、昭平、武宣、都安等地偏高1.0~1.7℃。永福、临桂、兴安、桂林、全州、鹿寨、平乐、钟山、宾阳9站年平均气温为当地有观测记录以来最高。
降水 2025年,广西平均年降水量1559.3毫米,接近常年,比2024年少226.7毫米。年内各月相比,5月、8—10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5月、9月分别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6、第5多;6月降水量正常;其余各月降水量偏少,其中1月、4月均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5少。
广西各地年降水量1000.3~2873.9毫米,与常年相比,桂西大部、玉林市大部及龙胜等地偏多10%~57%,其中崇左市西南部及上思、天峨等地偏多30%以上,其余大部地区正常或偏少10%~35%。天峨、龙州、凭祥年降水量为当地有观测记录以来最多。
日照 2025年,广西平均年日照时数1573小时,比常年偏多91小时,比2024年多13小时。1月、3—4月、7月、11—12月日照时数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1月日照时数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2多;2月、5—6月、8—10月日照时数偏少,其中2月日照时数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5少。
广西各地年日照时数1191~2026小时,与常年相比,桂西南大部地区及博白、岑溪、乐业等地偏少10~407小时,其中钦州、北海2市大部,崇左市的部分地区偏少200小时以上;其余大部地区偏多10~628小时,其中桂东北大部及南丹、浦北等地偏多200小时以上。钦州、涠洲岛年日照时数为当地有观测记录以来最少,全州、恭城年日照时数为当地有观测记录以来最多。
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 2025年,广西共出现12次暴雨过程、7次强对流天气过程,暴雨和强对流均比常年偏多。年内有9个台风影响广西,为历史最多,比2024年多6个,遭遇首次路径相似台风“三连击”;大部地区出现严重冬春连旱,总体比2024年重;年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6天,比2024年多3天,共出现7次大范围高温过程,与2024年持平,首次大范围高温过程为近40年来最早;出现4次全区型寒潮、3次低温阴雨过程和1次寒露风过程,其中3月末出现1961年以来3月最强寒潮;春播期低温阴雨结束期偏晚,全区平均总日数13天,比常年偏多3天,比2024年多3天;寒露风开始期偏晚,全区平均总日数2天,比常年偏少6天,比2024年少4天。
地质灾害 2025年,广西共发生地质灾害682起,其中滑坡157起、崩塌421起、泥石流11起、地面塌陷93起;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65.46万元。与2024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增加147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833.5万元。
地震灾害 2025年,广西陆地及北部湾范围内共发生1.0级以上地震99次,其中1.0—1.9级85次,2.0—2.9级13次,3.0—3.9级0次,4.0—4.9级1次。本年度广西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水平与2024年持平,地震主要集中在桂西北、粤桂交界及近海地区。最大地震为6月2日广西凤山4.1级地震,最大余震为当日1.7级地震,地震序列类型为孤立型,余震活动呈现频次低、强度弱和衰减快的特征。此次地震位于右江断裂带,震中位于凤山县平乐瑶族乡,距凤山县城14千米,经现场调查评估,地震未造成房屋受损、地质灾害和人员伤亡。
洪涝灾害 2025年,广西先后发生17次致灾暴雨洪水过程,共造成134条河流301站次出现0.01~9.34米超警戒水位洪水,超警最大幅度为都柳江三江侗族自治县洋溪乡河段。其中,柳江出现2次编号洪水,郁江出现2次编号洪水,北流河出现1次编号洪水;郁江南宁河段、右江隆安河段出现2001年以来实测最高水位;左江支流水口河出现1956年建站以来实测最大洪水,为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右江支流鉴河出现1958年建站以来最大洪水。都柳江三江侗族自治县洋溪乡河段出现2000年以来最大洪水,为30年一遇大洪水;龙江金城江区河段出现1983年以来最高水位,为20年一遇大洪水;北流河容县城区河段出现2010年以来最大洪水。据防汛统计,全区14个市共103个县(市、区)、719个乡(镇、街道)受灾,受灾人口85.50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9.21千公顷。2025年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水利工程直接水毁经济损失17.57亿元,比2024年减少27.2%。
干旱灾害 2025年,广西共有14个市92个县(市、区)发生不同程度的旱灾。累计12.05万人、1.11万头大牲畜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作物累计受旱面积336.29千公顷、受灾面积117.54千公顷、成灾面积31.05千公顷、绝收面积0.22千公顷。
海洋灾害 2025年,广西沿海出现5次风暴潮灾害过程,分别为2506号台风“韦帕”、南海热带低压、2513号台风“剑鱼”、2518号台风“桦加沙”和2521号台风“麦德姆”,沿海三市不同程度受灾,受灾的行业(领域)主要为海水养殖及海洋观测设施。2025年广西海洋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人数0人,与2024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4241.73万元,比2024年减少79.7%。
基础设施与能源
基础设施
生活污水 截至2025年底,全区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突破701万吨;累计建成722个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达60.66%,比“十四五”初提升约7个百分点。722个镇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中,有586个已委托专业公司运营,占比为81.16%。
生活垃圾 截至2025年底,广西共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6座,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8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39座、厨余垃圾处理厂22座。85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含12座简易填埋场)中,在役运行15座,2024年底前停用56座,2025年新增停用3座,未启用1座,已完成封场10座。39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中,包含焚烧发电厂30座、水泥窑协同处理厂7座、热解气化厂2座。建制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8%,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村民小组比例达到95%。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能力约达1.6万吨/日,基本满足转运处理需要。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全区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11段黑臭水体均已基本消除,设区市、县级市消除比例均达到100%。
交通基础设施 2025年,全区建成高速公路590公里,普通国省道303公里。全域推广高速公路ETC不停车联网收费,全区ETC用户达840万户,高速公路出入口ETC综合使用率60.34%。全区新增新能源公交车924辆、新能源出租车13869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4.44%、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83.40%。全速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北部湾港沿海集装箱泊位岸电覆盖率100%,全区港口累计使用岸电量为724.60万千瓦时,比2024年增长66.08%。大力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铁路货运量1.19亿吨,比2024年增长8.05%,北部湾港大宗货物(煤炭、铁矿石)铁路疏港比例为21.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2025年,广西生态云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申报广西危险废物产生量556万吨,利用处置量为550万吨(包含处置历史遗留贮存量),利用处置率约99%,累计贮存量33.7万吨;广西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总数达92家,核准经营能力为约536.16万吨/年。
能源
2025年,广西能源消费总量为16071.33万吨标准煤,比2024年增长4.8%。
2025年,全区电源发电量2595亿千瓦时,比2024年增长4.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752亿千瓦时,占比67.5%。全社会用电量2748亿千瓦时,比2024年增长5.7%。
公报数据来源及评价说明
本公报中环境质量状况数据以国家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监测数据为主,同时吸收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环境状况内容,其中,能源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能源局提供,耕地、地质灾害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供,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交通基础设施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供,水土流失、洪涝灾害、干旱灾害由自治区水利厅提供,外来入侵物种部分内容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物种多样性、自然保护地、石漠化、森林、湿地、草原等部分内容由自治区林业局提供,气温、降水、日照、气象灾害由自治区气象局提供,地震灾害由自治区地震局提供,海洋灾害由自治区海洋局提供。
本公报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地表水(湖泊、水库)水质及营养状态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下水水质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海洋部分的评价依据为《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1300—2023)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十部分 评价与报告》(HJ 442.10—2020);声环境质量评价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 14882—94);生态质量评价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植被生态质量气象评估依据《植被生态质量气象评价指数》(GB/T 34815—2017)。数值修约依据《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主编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员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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