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西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广西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日趋活跃,有效推动了我区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斐然。截至今年6月,全区实施国家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1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7个,以及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9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62个。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支持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我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以剩余土石料综合利用、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参与修复后经营开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达237.6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58.76 亿元,社会资本投入140.93 亿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思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实施了一批国家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如北海“蓝色海湾”重大工程、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等。通过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一批享誉全国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其中,广西北海陆海统筹生态修复(即“蓝色海湾”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作为我国 10个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之一,入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自然资源部共同发布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国实践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对我国乃至全球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本地化应用具有示范和借鉴作用,其影响已达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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