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出台 《关于推进海洋经济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12年,海洋经济总产值比2009年增加50%以上,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提高到50%

    象山将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体,以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文化建设为 “两翼”,大力促进产业、生态、文化三者和谐发展,逐步构建适合象山实际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开发象山港和石浦港两大港口,打造国内著名生态经济型港湾、先进临港产业基地和综合性海洋经济核心区;打造好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发展临港新装备、海洋新能源、滨海旅游业、海洋新兴产业等四大战略性海洋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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