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一份来自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调研组的报告受到广泛关注。调研结果显示,海南围填海项目大增,使得海南海洋功能区划实施面临挑战;填海的旅游娱乐项目大多过于分散、类型相近、规划布局随意性较大、缺乏整体性的规划,不符合节约集约用海的原则,对海洋环境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据统计,2008年8月~2010年底,海南各级政府部门共批准围填海项目41宗,围填海面积约915.2公顷,主要用于工业、旅游娱乐和渔业等项目。
2011年10月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派出调研组,分赴儋州、澄迈、乐东3个市县,对近3年来海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据悉,海南管辖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度1822.8公里,沿海市县有12个。2008年8月~2011年7月,海南全省共审批海域使用项目778宗,面积约3603公顷,共征收海域使用金约6亿元。
从2008年8月1日起,部分海域使用审批权限下放,至2009年12月31日,海南省各级政府共审批填海项目16宗,批准用海面积约101公顷。国家从2010年开始正式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控制制度,2010年下达海南的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720公顷,海南省共审批围填海项目25宗,批准围填海面积714公顷。2011年国家下达给海南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800公顷,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在研究拟定2011年度围填海年度指标安排计划,目前该省尚未审批一宗填海项目。
调研组的调研结果显示,海南省在海域管理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还存在部分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围填海项目大增,使得海南海洋功能区划实施面临挑战。
2011年上半年,海南省提出的围填海建设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共33宗,申请围填海指标已经达到3359公顷,其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有3宗,填海面积2287公顷。这些填海项目的用途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建设、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渔业基础设施、休闲渔业等。综合来看,旅游娱乐项目大多过于分散、类型相近、规划布局随意性较大、缺乏整体性的规划,不符合全省节约集约用海的原则。
对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建议,要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科学修编海洋功能区划;坚持依法管海、科学用海、用心护海;建立适合海南省情的海域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加大海洋监察执法力度,对近岸海域违法建筑、乱采沙石、围海、填海等破坏海域生态行为以及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等用海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保护好蓝色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