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再次对《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工作目的在于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并将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作为首选应对措施。修订后的《预案》规定,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级共4级,并通过该省气象台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发布。明确在台风发展的强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根据预案调整预警级别,以有力、有序、有效地抗御台风灾害。

    据悉,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我国台风灾害多发省份,每年各类台风灾害都给福建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为了有序应对台风灾害,2007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式施行了《福建省渔业防台风预案》,2010年对此进行了重新修订,此次为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使该预案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福建省渔业防台风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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