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广西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岛权益,促进北部湾区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广西区总队共同研究决定在钦州开展2010年首次海岛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历时3天,以环岛巡视与登岛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以钦州市辖区内无居民海岛和特殊用途海岛为执法检查重点,依据《海岛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规定,对海岛开发利用和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保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同时,注重对海岛资料的收集,详细记录海岛开发利用现状的基本信息,建立电子化信息档案,为今后的执法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此次联合行动,是宣传贯彻《海岛保护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广西区内各级海监队伍协调行动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实践平台,探索新形势下海岛执法工作机制和执法模式的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