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0-2020年)》修编成果在南宁通过专家评审。

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司长于青松、副司长阿东,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檀庆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海洋局局长张创智,自治区海洋局副局长张光忠、杨小光以及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和有关专家出席会议。

专家们认为,《广西海洋功能区划》重点突出,提出的海洋发展定位准确,布局合理,较好地落实了国家关于北部湾和广西发展的有关规划和指导意见;海洋基本功能区划分较科学,重点保障了农渔业用海、港口航运用海、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和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海的需求;各功能区的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基本明确。

专家们建议,进一步落实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与相关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港口航运区布局,合理确定港口航运区占用岸线长度;按照节约集约用海要求,合理安排工业与城镇建设区格局,围绕重点发展区域设置重点功能区,引导围填海离岸发展;加强重要水生生物种资源和野生水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据了解,本次功能区划重点解决了广西围填海总量控制、渔业用海空间布局和海洋环境保护三方面问题。为确保海洋可持续开发利用,未来十年,广西将严格控制填海造地,填海造地总量不得超过150平方公里;到2020年,海洋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率达到95%;增加养殖用海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公里;各类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得小于340平方公里;同时,开展北海银滩、茅尾海、防城港湾和京族三岛海域的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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