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这一年811日,广西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单独组建成立,新“三定”方案给予自治区海洋局一级法人资格、一级资金预算,并落实独立办公场所,这标志着广西海洋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

    同年9月,国家海洋局与广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广西海洋管理工作、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备忘录》,国家海洋局加大了对广西的支持力度。

    一年来,自治区海洋局积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广西沿海发展应形成新的一极”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海之根,聚海之力,以“保障有力、保护有方、效率为先、服务至上”为目标,构建权威海洋管理体制,有效维护用海秩序,构建完善的海洋监测预报网络和海洋公益服务系统,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为促进广西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了可靠保障。

亮点一:重大项目用海保障成绩显著

——强化海域管理,项目用海保障到位。2010年,全区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用海63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51宗,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51本,组织开展工程填海项目竣工验收19宗,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4宗,抵押金额38603.51万元。全年共征收工程建设项目海域使用金6.207亿元。

    ——积极推进海岛地名普查。全区需普查的海岛数量为844个,2010年已经完成了80%左右的任务。

    ——摸清家底,推进海洋基础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广西“908专项”任务,进行了12个专题的省级验收。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已通过全国首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成果评审会评审;钦州市海洋规划功能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完成,修编成果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北海、防城港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初步成果已获评审通过。同步推进了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了近岸海域综合整治与海岛生态修复试点工作;选定钦州茅尾海、防城港市西湾开展海域整治工程;顺利完成广西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广西已成为全国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4个试点省(区)之一。《广西海水利用专项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

    ——示范带路,切实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全年沿海3市共发放养殖用海确权发证167宗,确权海域面积950.11公顷,征收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289.99万元。

——精益求精,完成有居民海岛岸线修测。共修测广西12个有居民海岛岸线176.65公里,实地采集坐标点4265个,拍摄数码照片1284张,编绘110000广西12个有居民海岛岸线修测成果图共216幅,编写广西12个有居民海岛岸线修测成果24本,项目成果已通过验收。

亮点二:相关海洋事业发展良好

    ——开展监测,健全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体系。自治区海洋局编制实施了《2010年广西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北海、北仑河口两个海洋生态监控区工作,编制印发了《2009年广西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和沿海三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大力推进钦州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的计量认证工作,开展2010年度广西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完善网络,推进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工作。2010年,山口红树林保护区顺利通过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10年评估,成功处理了罕见的秋季红树林虫害,有效开展了红树林生态恢复工程;钦州茅尾海海洋公园已完成选划工作,北仑河口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恢复工程已争取到国家海洋局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山口和北仑河口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海域使用确权工作,钦州茅尾海、防城港东湾等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在有条不紊推进当中。

——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制订了《广西沿海海洋灾害2009年概况总结及2010年海洋灾害趋势预测》,为组织开展全年的海洋环境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涠洲、北海、防城港三个GPS站运行良好;涠洲、北海、钦州、防城港4个站均纳入全国海洋观测网业务化运行,观测项目共12项,资料实获率达99.5%

    ——海洋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和《广西海洋灾害区划》的颁布实施,开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赤潮应急预案》更新修订工作,组织编制了《广西海洋应急能力五年建设方案(20112015)》。

    ——海洋维权执法工作全面推进。2010年,共出动执法船艇431航次、执法车辆826车次,派出执法人员5398人次,巡视检查各类涉海项目636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79个,立案79个,办结案件42个。

亮点三:开拓创新初显成效

    ——出台文件,实施海洋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组织制定了《广西海洋环境监测资料管理办法》和《广西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明确自治区和沿海3市的管理职责,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为海洋监视监测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较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相关奖惩制度。

——勇于创新,建立新型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机制。通过建立和实施海洋监视监测结果报告制度,及时向沿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结果;通过委托等方式,利用广西科学院、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广西海洋研究所以及区内高校的技术力量和人才优势,开展创新型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今后,广西海洋工作将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机构。尽快落实、成立广西海洋综合研究院、广西海洋科技信息中心、广西海洋灾害应急中心等自治区海洋局直属的事业部门。同时要进一步推动海洋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主动融入海洋经济发展大局。争取出台广西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平台,抓好海洋经济运行分析。加强规划工作,重点抓好广西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工作。加强海域、海岛资源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开展涉海重大项目用海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海洋行政执法监察和国际海洋权益维护巡航工作。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在全社会迅速掀起新一轮宣传热潮,提高大众的海洋意识。抓好组织、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创先争优为目标,在全区海洋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基本能力建设年”和“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年”两大主题活动,全方位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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