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快速增长
2010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138亿元,是2006年的2.6倍,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GDP的27.4%。
海洋管理规章不断完善
围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在全国53个沿海市中率先完成《钦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08-2020)》并贯彻落实。颁布实施《钦州市养殖用海管理暂行办法》和《钦州市建设用海养殖补偿办法》,实现海域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突破,是全区首创,对养殖用海管理工作具有示范作用。编制完成《钦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高质量完成了 《茅尾海综合整治规划》等。
海洋管理工作不断突破
争取到国家最优惠用海政策,成为全国3个区域建设用海整体报批试点省市之一。每年及时发布《钦州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联合广西科学院开展了钦州湾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每天完成海洋预报制作与播报。加强海洋生态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工作,切实开展“海盾”和 “碧海”专项执法行动。
海洋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2009年市海洋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核定了新的 “三定”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机构编制。率先在7个沿海乡镇建立海洋管理所,配备沿海行政村专职海洋协管员55名,确保了海洋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力引进高水平、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海洋局是市直属单位中高学历人才比例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