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时的海洋综合管理办公室,到今天成立海洋局,成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北海市的海洋管理工作走过了不寻常的10年。这10年,北海市海洋局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做好用海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这片海,为北海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的海洋工作者来说,
今年53岁的北海市海洋局局长罗星烈见证了北海市海洋管理机构这些年的发展变化。当他和本报记者谈起10年前的情景时,颇有感触。 “2001年前,北海市海洋综合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市科委,当时只有5个人,挤在一间办公室里。2001年北海市机构改革后,市海洋综合管理办公室并入原土地局,组建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2002年,北海市海洋局正式在国土资源局挂牌,我担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海洋局局长,但包括我在内,还是只有5个人。”
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加上工作机制不顺,很多项目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当时的海洋管理机制还很不到位。2005年,北海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市辖三区分别增挂海洋分局和海洋所牌子。合浦县海洋局还成立了海监大队。2010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在机构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压减9个部门基础上,独立设置北海市海洋局,成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海洋机构不顺、海洋管理工作薄弱、人员及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北海市海洋局能有今天的地位,是其10年来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做好用海保障服务,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换来的结果。北海市海洋局从一开始就把为地方经济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
首先做到重点保障临海工业、港口运输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为北海市经济迅速发展创造条件。2010年,北海市海洋局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加快用海审批供应,从速为项目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全年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达15个,面积476.527公项,为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服务。北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征收海域使用金也突破了2亿元大关,达到2.3亿元,创历史新高。
其次,不断夯实海洋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北海市海洋局通过组织开展日常的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公布《北海市2009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编写 《北海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红树林保护区监测和巡护、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同时,加强海洋赤潮和风暴潮灾害监测,及时发现灾害预兆,防患于未然。
最后,坚持不懈强化海洋执法工作。2010年,北海市海洋局共派出执法人员1477人次,开展巡查检查及执法工作共385次,及时发现处理非法用海及破坏海洋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大规模海域清理整治行动,对市区北岸附近海域、铁山港营盘附近海域违法养殖及捕捞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清理整治市区北岸附近海域面积约8平方公里,拆除违法养殖设施2宗,面积约300余亩,违法捕捞设施(渔箔)37具,占海圈海木桩及标志物约4000余根;清理拆除铁山港营盘附近海域霸海圈海设施12宗,面积约1000余亩。同时,立案查处海洋违法案件7宗,已结案5宗,收缴罚款80多万元。对所有海洋工程用海项目实施全程监控,各类用海项目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反复清理整治,保护了廉州湾的海洋环境和旅游景观,为确保北海市海洋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2010年初,北海市市委提出了实施 “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努力做到 “一年打基础、两年明显见成效、三年实现大跨越”的目标。这一目标对罗星烈局长来说,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同时也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他说: “未来,北海市海洋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要保护好海洋环境。”
可以预见,未来北海市海洋局一定能在更广阔的天地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用海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这片海,为北海市 “三年实现大跨越”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